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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察长应勇再谈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预防就是保护,治理也是挽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近期连续在公开调研中提到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7日至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抓好“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落实,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内蒙古三级检察机关调研。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调研基层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等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 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是“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应勇深入调研基层检察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探索轻罪治理、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
应勇强调,民生无小事。要从增进民生福祉、厚植党执政根基的高度,充分认识“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检护民生”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聚焦重点人群、突出重点领域,紧盯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侵害人民合法权益、严重损害社会公益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协同相关各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醉驾”是典型的轻罪案件。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既要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醉驾治理的意见,也要有力监督其他执法司法机关严格规范执行,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要借鉴醉驾治理经验,积极探索构建轻罪治理体系,实现对更多轻罪案件的体系化有效治理。要在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的前提下,探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繁案精办、简案快办,不断提高办案质效。
应勇强调,要全面准确理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预防就是保护,治理也是挽救。
此前,根据最高检微信公号消息,3月20日至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宁夏固原、银川调研。
消息显示,在固原市原州区检察院,应勇调研基层检察院建设、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去年一年不捕率、不诉率分别是多少?”“‘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驾案件的意见在执行中有没有问题?”“近两年未成年人犯罪上升了还是下降了?”应勇详细了解基层检察院监督办案、法律政策适用等情况。
应勇强调,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石,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第一线。基层检察工作要贴近群众、贴近民生,更加注重司法便利、司法效率,做优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要主动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借鉴醉驾治理经验,积极探索构建轻罪治理体系。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深化综合履职,以检察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健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加大教育矫治力度,携手各方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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