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半月谈调查:违规校外培训机构转入半地下,“名师”偷梁换柱

赵琬微、熊琳/“半月谈”微信公号
2018-11-28 15:08
教育家 >
字号

“半月谈”微信公号11月28日消息,随着教育部等多部门联手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持续推进,大批无证无照、经营范围与实际不符的教育培训机构受到整顿。与此同时,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有一些机构通过线下、线上的“一对一”或小班教学等方式,将课外辅导变得更为隐蔽。更有部分不规范的小机构打着“名校”“名师”旗号招生,当正式开课家长发现师资不符后,不仅已损失大笔学费,还耽误了孩子的宝贵时间。

试听“名师”为饵,开课偷梁换柱

11月上旬,半月谈记者在华北某科技园区的写字楼看到,过去大厦外部琳琅满目的招生广告不见了,课外辅导机构招牌更是明显减少。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人去楼空,还有的门口贴上“停课”的通知,板凳都倒扣在桌子上。

在写字楼内首层大厅楼层的指示牌上,并没有某教育培训机构的名称,不过电梯内却张贴着该机构“一对一个性化辅导”“中高考集训班”“3~8人精品班”等目标明确的“提分”培训海报。

半月谈记者据此海报来到位于大厦顶层的一个房间,发现有机构工作人员在此值班。经过咨询后得知,该机构仍在正常经营并对外招生,上课地点在对面一栋写字楼内,但因为“严打”不能声张,教室门口都不挂牌子。

通过工作人员提供的课表记者了解到,该机构针对应试阶段开展“一对一”培训为主,老师是北京市某知名学校的教师。销售人员特别向记者重点推荐了一位参与“高考作文命题”、著作颇丰的特级教师,不过记者随后向权威专家询问是否知晓该名师时,得到的回复是从未听说。

有家长表示,她是接到教育机构的推销电话后报班的。“最初,我觉得小机构不靠谱,但对方对我家孩子的信息非常清楚,课程介绍也令我心动。比如,对期中、期末考试的范围、特点分析挺到位,推销人员还反复强调有独家内部教学资料、提分宝典等。学而思之类的大机构被盯得紧,原本一些课程都没有了。”

另一位家长说:“孩子班上80%都要去教育机构上课。一些大的教育机构的授课教师基本上是自己培养的年轻人,并不是一线有经验的老师。反而是一些小机构说可以邀请到一线的在职老师,所以我们倒是很有兴趣,而且发放的资料也很对路子。特别是试听课,孩子一般也都很满意。”

不过,令她意外的是,正式开课后就立刻换了主讲老师,孩子感觉现在授课老师的水准与试听课老师相比严重下滑。“上了4次课,孩子反馈老师连教案都没有,我感觉是上了套受了骗。”

培训走入“半地下”,套路多且深

“一对一”辅导是很多家长关注的“提分利器”。在课外培训机构治理深入开展的同时,一些家长被“在线课”“小班教学”等形式隐蔽、价格实惠的课程所吸引,殊不知却面临多重消费风险。

首先,用低廉的价格、夸大的宣传吸引人。半月谈记者采访发现,一些机构用几元钱,甚至0.01元的超低价格售卖试听课,吸引消费者参与。有家长介绍,他从手机APP上购买了“一对一”上门家教课程,工作人员宣称会聘请一位知名中学的英语老师授课。可当家长进一步详细询问时,工作人员却含糊其辞地表示,他们与老师之间签了“保密协定”,还特别叮嘱家长上课的时候不能拍照。

其次,签订的是“霸王条款”,合同约定显失公平。一位家长上课后发现与宣传不符,要求退费。而此时相关机构以“已经上过几次课了”“财务人员不在”等各种理由推脱。在经过长达几个月的努力并联合其他家长一起向警方报案后,这位家长才最终追回部分学费。

虽然有关部门明确规定过“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但实际上预付费超期的现象依旧存在。业内人士透露,由于目前教育培训行业暂无统一合同范本,培训机构在合同中对于“违约”退费的情况规定模糊。家长在签订合同时难以察觉,当发现问题的时候才发现退费很难。

第三,平台自身缺少资质或存在经营风险。不久前媒体曝光上海“理优1对1”等在线培训机构拖欠教师工资、停课停业,该机构的工商经营范围只包括从事教育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并没有相关教育培训资质。实际上,即便授课教师本人认真负责,也不代表平台“靠谱”。家长选择培训机构时往往重点考察师资,而忽略了对平台的考察。

严查问题机构,治标更需治本

在全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大批存在问题的机构得到有效治理。专家认为,下一步应从客观实际出发建立常态的监测网络、举报机制,以防不规范课外培训日益走向更深的“地下”,避免“小白”家长遭受更大损失。

——政府有关部门应制定统一合同条款。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邓青菁建议,针对教育培训机构“退费难”问题,工商部门应联合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统一规范的合同范本。同时,对经营者收取的储值资金进行有效监管,保证经营者的债务清偿能力。

——对“一对一”辅导、网课等培训加强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进行培训教育活动,应当取得相应的互联网经营许可,并不得实施需要取得办学许可的教育教学活动。实际上,很多公司仅在工商部门以“教育信息咨询公司”名义注册,实际上却开展了在线教学活动。工商、教育等部门应明确分工,对这些“跨界”的公司进行办学行为的有效监管。

——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并向全社会公布“黑白名单”。截至11月15日,北京、苏州、杭州等地向社会发布了校外培训机构的“白名单”,武汉、南京以及河北、河南的多个城市陆续公布了“黑名单”。各地有关部门在排查的同时,要及时公开信息并提供查询的渠道;家长提高警惕,切莫相信商家“低调”上课、虚假宣传、强制消费等“套路”。

(原题为《偷梁换柱!违规课外辅导机构转入“半地下”》)

    责任编辑:柴敏懿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