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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与社会》:从抵制奢侈谈起

[德]赫尔穆特·舍克
2024-06-30 12:05
思想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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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

今天的萨尔茨堡市政厅,曾经是冬季马术学校,也是最初的节日宴会大厅,它天花板上的壁画,可以追溯至1690年。其上的铭文为:

汝今所踏之域,昔为巍巍群峰,直至山脊延展……唯余双壁磐石,山之余韵……万物皆向力量致敬。庸人勿以厦之宏大论其奢华,须知教堂之筑于主1662年,巨石凿而成之。吉尔伯德,枢机主教。

萨尔茨堡市政厅

枢机主教不想被指责奢侈。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用了“刻薄的挑剔者”(niedriger Nörgler)而不是“嫉妒的人”;大主教可能不想指责他的批评者犯了严格意义上的罪,或者说,一个人不能嫉妒枢机主教,而只能对他的奢侈感到愤怒。所以,我们再次发现了正当的愤慨型嫉妒(legitime Entrüstungsneid)与破坏性的庸常型嫉妒(destruktivem Vulgärneid)之间的区别,后者总是针对与自己社会地位相近的人。

对奢侈品的战斗由嫉妒者发起,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 《禁奢法》在不同的社会中都有出现,包括原始时代、古代、远东高度文明时期、欧洲中世纪,一直延续到今天。有时候,一个负担得起不平等的人,可以为这种特权支付赎金,可以通过支付特殊税来抵消社会的嫉妒,例如,如果他房子上的窗户、客厅里的炉子,或者他背心上的纽扣超过了必要的最低数量;今天的某些国家,汽车会根据马力征税。但很多时候,被指控奢侈的人是无法得到宽恕的。在西非的达荷美(Dahomey)土著王国,如果一个普通人用太多的树叶给他的茅屋盖顶,或者食用了丛林里找到的蜂蜜,就要为这种“奢侈”付出代价:失去一肢,甚至生命。

任何深度探索历史长河中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禁奢法规的学者,很快就能发现,在各个社会体系中,几乎普遍存在一种由嫉妒驱动的压力,此种压力会随机地将社会成员或部落成员之间一个又一个的不平等现象作为攻击目标。奢侈品本身并不存在,也永远不会存在,真实存在的只是那些被冠以奢侈品标签的消费行为所激发的嫉妒。例如,无论经济发展如何,奢侈品税收的实际效益通常都微乎其微,与那些无视“奢侈”标签、由所有人或大部分人支付的税收相比,其收益可以忽略不计。

禁止奢侈

罗马的蒂迪亚法(Lex Didia,公元前143年)规定了对于整个意大利提供奢侈饮食的人的惩罚,无论是供应者,还是他们的客人。《禁奢法》往往适用于那些刚刚在市场上出现的特殊美食,比如鼩鼱或贻贝。如果路易九世(St. Louis)在十字军东征期间一直避免穿华丽的长袍,这可能是因为他(无意识的)对神的嫉妒的恐惧(我穿得越朴素,回来的可能性就越大)。1190年,腓力·奥古斯都(Philipp August)和“狮心王”理查德(Richard Löwenherz)试图限制十字军过度穿着皮草。在荷兰,查理五世(Karl V)禁止穿着绣有金银的衣服以及长尖鞋,因为教会对此曾大加谴责。

然而,不仅仅是国王和皇帝颁布《禁奢法》,意大利和欧洲中部的市政当局也热衷于此类立法。像巴塞尔、伯尔尼和苏黎世这样的独立城市都制定了关于葬礼、洗礼、婚礼、宴会和着装的规定。有时,一个城市还会规定衣物的布料质量或者丝带的宽度。

同样,在欧洲的禁奢法和对神之嫉妒的恐惧之间存在着明显的联系,尽管基督徒实际上不应受到后者的困扰:例如,在16世纪早期的50年间,地震曾作为一个警示,成为限制奢侈的法律依据。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禁奢立法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魔法在原始民族中对自然和灵魂的安抚作用。我怀疑,那些对富裕社会表示轻蔑的人,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同样的古老情感综合征的支配。

某些神秘的煽动者引发了禁奢立法与一种早期的狂热宗教平等主义之间联系的怀疑。因此,来自陶伯河的汉斯·伯姆(Hans Böhm)在1476年要求任何人都不应该比他的邻居更富有;而在1521年,埃贝林·冯·金茨堡(Eberlin von Günzburg)呼吁对消费实行严格的立法限制,医生也应该无偿行医,税收必须按比例征收。

总的来说,直到18世纪末,立法限制奢侈消费的狂热在欧洲和美洲才开始消退,为一个不断扩大的、经济上更健康的自由市场经济的诞生铺平了道路。

伏尔泰(Voltaire)对进步的信念与他对奢侈的理解之间存在明显的联系,反映了一种社会趋势的变迁。伏尔泰援引法国路易十四时代财政大臣科尔伯特(Colbert)的观点,进一步强调,通过精心的调控,奢侈可以推动一个国家走向繁荣。伏尔泰的这种观点,无疑受到了英国思想家威廉·佩蒂(William Petty)、腓特烈·诺斯(Frederick North)、伯纳德·曼德维尔(Bernard Mandeville)以及法国思想家皮埃尔·贝尔(Pierre Bayle)等人的影响。一个世纪之后,少数人的奢侈生活为大多数人提供了就业机会。这种观念成为巴伐利亚国王为其挥霍行为寻找的政治抚慰。在伏尔泰的理论中,奢侈可以被简化为“富人的消费行为”。另一方面,伏尔泰也非常正确地指出,“奢侈品”这一概念具有相对性。他在1738年写道:“什么是奢侈品?这是一个我们在使用时往往缺乏深思熟虑的词汇,就像我们在谈论东西方气候的不同时一样。在现实中,太阳既不升起,也不落下。对于奢侈品的认识也是如此—有的人可能认为根本不存在奢侈品,而另一些人则可能在任何地方都能看到奢侈品的身影。”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以“奢侈品”为抨击目标的新重商主义出版物以其自相矛盾的公众成功及其相应的政治影响,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读为在现代复苏的一种古老情感(如果我支持“富裕社会”的紧缩政策,那么我将为遏制全球核战争做出贡献,这样我乘坐的飞机就不会坠毁,我也不会破产等)。他们成功的另一个原因可能是社会集体内疚感的存在,这种内疚感往往带有存在主义色彩(许多人会质问自己为什么应该活着)。

沉溺于奢侈会引发嫉妒

必须承认,总有一些人乐于引发他人的嫉妒。用以实现这一目的的物品被标签化为“奢侈品”。有一位人类学家向我讲述了他的土著翻译的故事。这位翻译由于其工作而得到了丰厚的报酬,当被问及他将如何使用这笔钱时,他回答:“我要买最大的鼓,在村子里击打它。然后每个人都会嫉妒我。”

这是一种源远流长的观念,在古代就有很多例子,那就是享受美好生活的唯一理由,是为了引起他人的嫉妒,让他们看到一个比他们更强大、更优秀的人—实际上是一种优越感。因此,物品本身的成本和实用性与拥有者的购买动机相比,是无足轻重的,正如20世纪20年代末,意大利社会评论家阿德里安娜·蒂尔格尔(Adriana Tilgher, 1887—1941)在对资本主义时代的奢侈品发表的激烈批评中所说:

奢侈品只有在它包含一种展示自我优越的心理状态时才是有害的……仅仅是那些试图通过奢侈品来与特定社群建立联系,以此证明自己的优越性的人。例如,在中世纪以及我们这个时代的相当一部分时间里,干净的衬衫确实被视为真正的奢侈品。但是,在今天,早上把干净衬衫套在头上的人并不会因此而觉得自己比别人更优越。如今,那些从衬衫中提取出有毒的优越感的人,是那些穿着丝绸衬衫的人,他们购买这些衬衫是希望让别人嫉妒他们……

这种对“奢侈品”的定义以及其暗含的疑虑至今仍然存在。但是,批评家如何知道谁想让别人嫉妒,以及别人是否真的对此感到嫉妒?批评家不是从他们的反思中否定了这两个前提吗?

那些对奢侈品持有负面观念的人,通常是出于嫉妒,对吧?我们怎样才能确切判断一个人购买昂贵汽车的原因,是基于他认为这是未来八年最稳妥的投资,还是他想激起他人的嫉妒呢?即便在美国,我也经常遇到这种情况,对于有些人来说,尽管购买某款汽车是明智之举,却因担心别人会误认为他们只是为了炫耀,而避免购买。同样,当美国父母不愿意将孩子送到明显更优质且能提供奖学金的私立学校时,我们也能发现类似的压抑情绪。

在大部分情况下,我对不必要、愚蠢的炫耀性消费以及轻率的消费态度,持有与任何专业奢侈品批评家同样的反感。但我同时也认识到,制定绝对标准的困难性。对于某人来说可能是奢侈品的物品,对于另一个人来说可能就是唯一合理的选择,这是因为物品的质量和耐用性。有人可能更偏向于购买最优质的钢琴,而另一些人可能选择一生只环游世界一次。一旦公民开始允许权威制定禁奢法,就将为各种各样的欺诈和出于嫉妒的限制打开大门。

“炫耀性消费”

然而,对奢侈品的真实态度通常更为复杂。即使是当代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和平等主义者,也往往对某些奢侈品的关注程度并不高。例如,在肯尼迪总统及其夫人于1961年至1963年在白宫引入更加奢华的生活方式后,美国学术界和新闻评论家对富裕社会的批评逐渐减弱。这种生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超出了美国历史的常规。突然间,之前被认为在本地制造商或汽车经销商那里引发社会反感的奢侈品,在为期四年的总统任期中被认为是可以容忍的。

嫉妒心一般出现在平等或近乎平等的人群中。只有一位国王,一位美国总统,换言之,在特定地位的人中只有一个成员,可以相对不会受指责地过上那种即使在较小规模上也会在同一社会引起愤怒的生活。只要英国或美国的记者知道自己永远无法成为国王或总统,他们就不大可能对这些人物的炫耀(Geltungskonsum)或奢侈生活感到不满,反而更可能因为本地最优秀的外科医生的任何炫耀而感到不悦。因为如果运气好的话,他们自己也有可能成为外科医生。令人反感的不是奢侈本身,而是现代社会无法阻止像我们自己这样的人实现相对奢侈生活的事实。

我们可能会私下支持许多奢侈品的批评者,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批评应该成为新的经济政策的基础。因为这将产生一个本质上完全不同的体系,其中很可能不仅是奢侈品会受到限制。

1965年,我们发现,某些“成年礼”活动,如名媛舞会,就像半个世纪前索尔斯坦·维布伦(Thorstein Veblen)所批评的那样荒唐。尽管它们仍以同样奢华的形式存在,这反映出那些主张平等的人的无力;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例如, 1963年,一位父亲在一晚上花费一百万马克为女儿举办社交舞会,并可以毫不犹豫地将其作为特别节目向美国电视观众展示。

正如一些发展中国家实际上试图做的那样,我们可以在法律上为特定的家庭庆典设定最高支出限额,以规定每个家庭在婚礼等活动上的最大支出。然而,只要私人财产不受侵犯,这样的法规就只能短暂地满足人们的嫉妒情绪,而无法产生实质效果。于是,又有一种思路建议实行税收政策,使得极度奢侈的支出变得难以负担。但是,如果资产并未被简单地消除,而只是从私人领域转移到公共领域,就会出现新的问题:政府是否比个人更能抵挡那些可能损害国民经济的轻浮支出?答案可能并非总是肯定的。

我们甚至不需要考虑发展中国家为了追求声誉而进行的项目,只需要回顾一下我们大多数人都熟悉的地方性官僚的荒唐花费行为。

实际上,民主的嫉妒可以起到一种建设性的政治作用,例如限制公共支出。然而,当政府或公务员的挥霍达到一定程度时,民主嫉妒的力量就变得越来越难以及时抑制或控制这种挥霍行为。

奢侈为何在政治上仍然可接受

在政治领域,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总会不可避免地有一些无意识的机制来抑制嫉妒和嫉妒者,这与任何特定的文化或价值观念无关。无论是嫉妒的激进分子为了实现心目中“公正”的世界而发起的政治运动,还是更常见的情况,即一个寻求权力的团体赢得了嫉妒者的喝彩和选民的支持,在最后的结果中,嫉妒者总是输家。嫉妒意味着要对私人生活、司法和经济领域进行武断干预,以平息其愤怒。然而,在最初的掠夺和暴乱阶段之后,这种干预只会导致权力被少数官僚掌控。为了执行嫉妒者的意愿,这些官僚必须组成一个行政等级结构。通常情况下,一个已经存在的政党将作为嫉妒者行动的执行者。

纳粹在德国上台时,他们向嫉妒者做出了承诺;这方面只需回想一下纳粹党的政策,如限制每人收入为1000马克、消除“非劳动性收入”等政策。南美洲诸共和国的革命运动、美国愤怒的民粹主义,也受到了那些明显希望看到社会平等的人的支持。但是,无一例外,有时在几十年的时间里,新的统治阶层变成了资产阶级或富豪阶层。他们的生活方式或者基于他们所取代的前统治阶级,或者基于新的同行—与之建立关系的其他国家的领导人—的奢华舒适。渐渐地,一种更加奢侈的生活方式变得在“社会上可接受”,也就是说,在政治上可以被容忍。每个上台的党派或团体都必然会创造一个新的特权阶层,并制定一种意识形态,使经济不平等再次变得“可以接受”。然而,这种新的不平等不可能仅限于高层政党和官僚的核心圈。为了抵御外部的嫉妒,执政当局不得不向那些与政府无直接关系的人授予“奢侈品”和个体不平等。技术进步也对此起到了推动作用。例如,1920年,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总统预测,美国将因为多数人嫉妒少数人的汽车而爆发阶级斗争。如今,这一情况不仅对美国的年轻一代来说难以理解,即便是在发展中国家,私家车也逐渐被视为相对可以实现的东西(尽管在实践中,在某些国家,即使对那些有钱的人来说也远远不能实现)。

那么,有没有任何奢华物品、快乐源泉、无论大小的财富,或者任何生活方式,原则上是社会变革、技术进步或政治转变都无法使之合法化并免受嫉妒侵扰的呢?我们很难说出一个来。

我们在狭义上所说的“文化”,即“高雅文化”(hohe Kultur),只有在嫉妒成功地从少数精英的“异质”特征上转移出去的地方才会诞生。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直言不讳地说道:

成熟的文化必须包含一项内容,那就是财产。这个概念使得那些头脑简单的人产生狂热的嫉妒和仇恨。财产,在其原始意义上,是由祖先传承下来的古老和永久的所有物,或者通过主人漫长岁月里的辛勤工作和投入获得的…… 

斯宾格勒虽然对挥霍、炫耀、暴发户的浮夸和奢侈表现出了蔑视,但他也做了一个经常被忽视的区分:

这个观点必须一再强调,特别是在当今这样的时期(接近魏玛共和国末期),德国的“民族”革命者像行乞修士般一样狂热地谈论着普遍的贫困和肮脏。他们宣称,拥有任何形式的财富都是犯罪,是不道德的,反对一切拥有高雅文化和个人财产的人,以及那些比别人更能获得、维持和有价值地使用财产的人。这种反对源自对这种能力的嫉妒,而他们自己则完全缺乏这种能力。高雅文化与奢侈和财富密不可分。奢侈,是指在精神层面与一个人的个性息息相关的文化事物,是所有创新和文化发展的基础…… 

贫穷崇拜

如果我们深入考察古代至中世纪的贫穷崇拜,德国的青年运动、社会动员运动以及其来自工人阶级和中产阶级的信众,再观察那些实际上生活贫困、被社会边缘化甚至被蔑视的群体如何越来越具有侵略性和怨恨的态度,以及他们如何从被嫉妒的阶层中获得同情,我们会发现一种非常引人瞩目的一致性。

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时期,我们会看到一位救世主(弥赛亚)及其门徒如何通过挑衅性的言论,重塑已经存在的社会嫉妒。这种现象的产生有多种原因,如社会的普遍变革、新的生产和贸易方式,以及流动工人的攀比心理。他们在不同的地点和文化之间不断流动,比常住工人更早、更敏锐地意识到经济差异,从而,如许多研究所显示的,他们成为平等主义救世主运动的热情先锋。救世主和他的团队可能直接威胁发动革命,或者采取拖延策略,将对富人的掠夺推迟到最后审判,同时通过强调贫穷和禁欲生活的美德来树立自己反精英的形象。他们通常展现出的是嫉妒、怨恨,以及对比自己更优越地位的直接敌意。然而,情况还不止于此。对于贫穷崇拜来说,真正贫困的信徒,以及来自上层阶级的信仰者的数量,近乎相等:在中世纪,这些人包括贵族和神职人员,他们被称为“基督的乞丐”(pauperes Christi),实践着自愿的贫穷。

在19世纪和20世纪,这些信仰者的对应者是来自中产阶级和上层阶级的年轻人,他们尤其多见于英国和美国,但在欧洲大陆和亚洲也有同样的情况。这些人似乎违背了所有的阶级逻辑,不仅加入了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还采取了所选择环节中的节俭生活方式,对所有舒适和上层阶级的装饰品表现出明显的蔑视,甚至忽视个人卫生和健康。西蒙娜·薇依(Simone Weil,1909—1943),正如她的传记作家雅克·卡博(Jacques Cabaud)所表明的,她以一种极为纯粹和一致的方式呈现出这种人格类型。(当然也有例外,如贵族或英国贵族,他们成为沙龙式的共产主义者,却丝毫没有要放弃舒适生活的意愿。然而,通常情况下,他们的良心会感到不安,试图通过对共同事业的特殊忠诚和奉献来妥协。)

许多这样的“叛教者”(Regegaten)可能是因为个人的失望,或对父母、亲戚或兄弟姐妹的怨恨而采取这种步入炫耀性贫困的做法。避免成为嫉妒的对象和折磨人的社会良心,避免那种令人痛苦的内疚感,也是他们采取此种行为的原因之一。

也许其中一些人相信,他们自己的贫穷将“赦免”他们的种姓或阶级的责任,从而将其从惩罚或毁灭中拯救出来。但这种愿望或希望往往仅适用于个人。在许多情况下,这只不过是对贫民、被剥夺者、受歧视者的嫉妒或者是对可能存在的“邪恶之眼”的一种原始、感性、未尽思考的反应。

有时候,我们似乎又回到了中世纪或更古老的时代,那时的问题可能在于社会上层阶级觉得他们所承受的阶级压力过重,厌倦了必须始终如一地扮演贵族子弟、神职人员、富商之女的风度和身份形象。然而,对于个人来说,逃避到“简单生活”的方式并未能带来戏剧性的改变,实际上,人们甚至可能因为一些便利设施而在背后嫉妒那些仍然过着奢华生活的同阶级或家庭成员。在这种困境中,一种明显的解决方案逐渐浮现出来,那就是颂扬自愿贫穷,与真正的(或被视为真正的)穷人和被压迫者一起借助他们的乌托邦式或实际的社会革命计划,承诺最终会有一个没有人能过上奢侈生活的社会。在诺曼·科恩(Norman Cohn)的杰出著作《追寻千禧年》(The Pursuit of the Millennium)中,他对中世纪的革命性弥赛亚主义及其在现代极权主义运动中的延续进行了深入研究,我们的这种解释在很多方面得到了证实,同时也被大量的历史和传记数据证实。

关键因素是嫉妒情感,就如我们最初所揭示的那样,嫉妒并不是对他人拥有的东西的渴望,而是对一个没有人能享有梦寐以求的物品或生活方式的境地的向往。然而,嫉妒是一种相对的情感,与现存的不平等程度无关。因此,那些生活富足的人,当他们意欲攻击、伤害或至少羞辱那些地位超过自己的人时,可能会加入那些出身贫穷且充满嫉妒的革命者群体。

无论是小贵族对中等贵族,还是中等贵族对大贵族,甚至富有的神职人员对主教,他们都可以在对方身上找到嫉妒的源头。由微小的不平等产生的嫉妒动力,解释了为什么在贱民运动†—无产阶级革命者的运动中,会不断有生活水平超过被剥夺者的人参与进来。另外,即使在一个几乎没有社会上层阶级沉溺于奢侈品的社会,也可能出现这种现象。总的来说,在一个人人都受到幸运眷顾的社群中,通常还是存在着足够的不平等,让有此倾向的人放弃他们的环境,而转向支持一个无产阶级政党。

当然,那些来自更高社会阶层并加入贱民运动的人,往往是真诚的理想主义者,他们出于公义,不能再忍受看到他人的痛苦。我们假设这些人完全不嫉妒他们优越处境的同类。然而,即使如此,我们的假设仍然成立,即这样的人在纯精神层面上无法帮助他们的受保护者,只要旁边还有富裕的家庭存在,即使工人从困苦中挣脱出来,富有家庭的存在仍会触发他们的嫉妒之情。

换言之,即使来自良好家庭的社会革命者或渐进改革者,他们所追求的不过是一个高额的累进税,他们自己并无嫉妒之心,但因必须顾及他的受保护者或来自贱民阶层的同志实际存在的或往往是假定存在的嫉妒,他们被迫实行并支持以嫉妒为导向的政策。

认识到这种关系,并不意味着认为由同情引发的社会行动(如因见到他人痛苦而采取的行动)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从伦理信条和实用主义的角度看,当社会问题变得尤其突出时,社会或其“支持者”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是至关重要的。但我们不能将有意义的关怀和福利措施(可能需要进行结构性的干预)与那些以满足无法满足的嫉妒感为行动指南的结构性攻击混为一谈。这样的措施往往会产生相反的效果。

千禧年运动

在探讨自愿贫穷崇拜的问题时(这种信仰在富裕阶层中尤为强烈),社会学家W. E.穆尔曼(W. E. Mühlmann)与历史学家赫伯特·格伦德曼(Herbert Grundmann)的观点不谋而合。他们认为,中世纪盛期§的经济繁荣、货币经济的崛起、城市人口的增长以及手工业的大规模出现,引发了社会各阶层的人对过上一种简朴且严谨的基督教生活的热烈渴望,从而催生了这场宗教运动。穆尔曼和格伦德曼都未将贫穷崇拜—即使在贵族阶级中—归因于直接的社会变革所引发的人们对生活方式的选择。穆尔曼提出:

同时,必须问的是,作为一个被轻视的阶层的职业,当“穷人”的生活方式,被故意采用和实践时,实际上发生了什么。被颠倒的不是社会金字塔,而是文化结构。“贱民不再为了自己的利益颠倒价值观”;颠倒已经失去了它的阶级内涵,因为它被各个阶层的人们所实践。 

穆尔曼其实并没有详细回答他的问题。如本书所观察的,这可能涉及一种深远而普遍的人性变迁,这种变迁并非仅限于中世纪及其相关问题。人类最深切的愿望之一,往往几乎是反射性或强迫性的态度和行为,便是避免嫉妒。人们渴望实现一种社会,在那里,无须想象任何人(包括我们自己在内)会因为嫉妒他人(包括我们,但不一定仅限于我们自己)而痛苦。贵族或富有的商人,通常是上层阶级家庭的子女,代表他们的整个阶级—或者说代表所有在上层社会中引发嫉妒的人—加入一场弥赛亚运动。在这场运动中,首先要消除嫉妒,然后要明确否定和贬损那些引发嫉妒的价值,甚至还要承诺创造一个新世界,在那里所有可能引发嫉妒的因素都将被消除。

值得注意的是,在寻找理想先驱时,19世纪和20世纪的欧洲社会主义者竟然将目标定位在了卡特里教派¶和波高米尔教派**这类弥赛亚式社会革命运动身上。这些人实际上被仇恨攫取,他们虽然狂热,但从未成功地建立任何更大、独立、运行正常的社会。他们是异端分子,在被迫处理社会和经济的实际问题时,通常就被烧死了。

阿诺·博斯特(Arno Borst)注意到了社会主义者对卡特里教派的再发现:

在任何时期,受压迫者往往都成为那些从经济角度解读自由的人们心中的英雄。1895年,马克思主义者卡尔·考茨基(Karl Kautsky)在寻找现代社会主义的前身时,发现了卡特里教派,尽管他对卡特里教派的实质并没有清晰的了解。后来,在1906年,他的马克思主义伙伴米洛拉德·波波维奇(Milorad Popowitsch)将波高米尔教派的斗争(他对此有充分的历史知识)解释为阶级斗争。接下来的一年,意大利社会主义者和现代主义者乔阿基诺·沃尔佩(Gioacchino Volpe)将意大利的异教徒(Ketzer)描绘为最底层阶级的代言人;而在1911年至1914年之间,他的学生路易吉·扎诺尼(Luigi Zanoni)和安东尼诺·德·斯特凡诺(Antonino de Stefano)将社会主义理论推向极端,将卡特里主义称为一种具有宗教伪装的革命运动。

嫉妒是人际关系中的一种普遍现象,即使在他人的表现并不明显的情况下,也需认识到其存在,它是社会现实的一种基本元素。由于嫉妒是一种无法平息、消极且无生产力的情绪,历史上大部分的成功文化都设立了对嫉妒的禁忌。只要嫉妒和避免嫉妒能保持一种基本的平衡,并且在其文化框架下允许正常的嫉妒得到表达和接受,那么社会的功能性、适应性以及其中创新活动的范围就不会受到削弱。个体和家庭也相对获得了对抗病态嫉妒者的保护。群体的公认道德会将其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对那些由于私人的、庸常型嫉妒而试图伤害族群成员的人(通过告密、邪恶之眼、诅咒、黑魔法等)进行威胁,可能会受到驱逐或其他的惩罚。

但是,如果在一个社会和规范社会的文化准则中,私人的、庸常型嫉妒与正当的、愤慨型嫉妒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可能会引发对整个社会产生不利后果的社会运动和个人行为。一旦嫉妒者能够以公开声明的情绪成为法官、立法者或者在国家机构中的主要政党的领导人,那么一些社会过程就会发生,这些过程反映出人们对嫉妒本身的原始不安全感。作为政治策略或战略有意识选择的嫉妒,与广泛存在于潜意识中、构成无数微观社会控制和限制的基础的嫉妒,两者是完全不同的,后者是规律的、有节制的社会生活所必需的。

《嫉妒与社会》;[德] 赫尔穆特·舍克;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2024年3月版

    责任编辑:龚思量
    图片编辑:张颖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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