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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6日,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市政府提请,提名刘磊为吉林市副市长、吉林市公安局局长,并进行供职发言。经过表决,全票通过。决定任命刘磊为吉林市副市长、吉林市公安局局长。
会上,吉林市副市长、吉林市公安局局长刘磊进行宪法宣誓。
(原题为《刘磊任吉林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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