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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拟对“涉嫌价外加价”雷克萨斯4S店罚款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蔡文娟/央广网
2024-03-20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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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海口3月20日消息 日前,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价外加价一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广泛关注。3月20日上午,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对该公司存在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拟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海口中升雷克萨斯4S店(央广网记者 蔡文娟 摄)

今年1月,市民王先生在海口中升雷克萨斯4S店(隶属于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订购了一辆汽车,在签订合约、交付定金后,被销售人员以再加付10万元服务费的要求作为提车的条件。遭到王先生拒绝后,销售人员单方面退回购车定金。海口市商务、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介入调查后,3月14日,该4S店发布致歉声明并对涉事客服经理进行开除处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央广网记者 蔡文娟 摄)

3月20日,一份《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在网络上流传。经记者核实,确认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相关文件。

该份《告知书》显示,因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履行价格承诺,提出在约定的价格之外加价10万元提车的不合理要求,在消费者王某拒绝之后单方退回定金。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构成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的价格欺诈行为。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三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九条第六项的规定,现拟决定将海口中升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列入期限自列入之日起满三年。

当天上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办案人员苑仁项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接到海口市商务局转发的案件线索函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办案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出具处理意见。期间,办案人员调取了自2019年以来与该4S店相关的投诉件,并未发现类似的情况。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联系当事人王先生,均没能联系上,也给调查过程造成了一定的难度。

办案人员接受记者采访(央广网记者 蔡文娟 摄)

苑仁项说,目前,相关调查结果已出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出具了《告知书》,并已于3月19日晚将该文件送达涉事企业负责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大队长李克雄表示,目前该案件仍在办理当中,《告知书》送达涉事企业后,企业有5个工作日的时间可以申诉。5个工作日后,如无其他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关程序出具《处罚决定书》。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部分商家加收增值服务费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一直并未有严格界定。“任何费用都必须明码标价,服务内容清晰。在收费前销售人员需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利选择接受或者拒绝。”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车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一定要签订购车合同,要注意购车合同条款是否齐全,明确约定所购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付款方式和期限,车辆的交付方式和期限,以及出现质量纠纷和异议的处理和违约责任等,避免出现维权时举证困难的情况,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原题为《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拟对“涉嫌价外加价”雷克萨斯4S店罚款45万元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责任编辑:崔烜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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