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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女权”标签?“完美受害者”与“完美女权者”之辩
最近关于贴标签与撕标签的争论就是如此。一个权益受到损害的女性勇敢站出来为自己维权、另一个女性激于义愤站出来帮助她维权,这两种行为都是对女性权益的促进,也是符合女权理念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榜样意义。在许多人眼里,这样的人自然是当之无愧的女权主义者,因为“你为女性权益发声你就是毫无疑问的女权”,这类话语不仅包含了对这一行为的肯定与褒扬,也有对其进一步的期许,比如希望对方成为自己所在群体(女权主义者)的一部分、一起来推进女权理念等,而当对方不愿接受这种身份定义时(可能基于对女权理念的不了解,也可能是出于某些女权者的不认同),矛盾就出现了。一些女权主义者对此感到失落,这种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但个别人对此强烈不满乃至先入为主认定对方此举是以女权为耻、急于要跟女权撇清关系,则未免有失偏颇。显然,女权主义者的身份首先需要当事人的自我认同,不尊重他人主体性这种做法本身就不符合女权的基本理念。
那么,怎么处理这样的矛盾呢?一些人以社会工作伦理为范例来进行阐述,社会工作者在为被服务者提供相应服务时,并不提倡灌输任何主义与理念,更不会要求对方加入某个阵营(以作为获得服务的前提),这种做法不利于争取达成共识、促进事态往积极的方向发展,而将理念渗透进具体的行动中,则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持这种观点的人倾向于认为,女权者对维权当事人的支持类似于社会工作者在提供服务,她们应该认识到,当事人的身份其实并不重要,更重要的是让问题得到解决,只要最终结果对社会进步有积极意义,对女权理念自然有所促进。这一说法得到不少人的认同,但具体到这次事件而言,其实争议并不在于对社会工作伦理的认知存在差异,而更多是在网络讨论(这与社会工作不同)中应持有何种态度的问题,试图拿前者来约束后者基本是无力的,不过它仍然可以作为一种启发和建议来看。
理论上,拒绝标签当然是一种个人自由,但拒绝某个特定的标签(如“女权主义者”)确实有其负面效应。当女权者在舆论环境中整体处于弱势时,这种拒绝的姿态会被一些人利用来反对女权、对女权污名化。而目前网络舆论环境就是如此糟糕,即使当事人的初衷只是想保持个体独立,恐怕还是不免被裹挟和利用。这个结果对于那些曾经在网上努力转发(客观上帮助当事人获得了更多关注度和更大话语权)、积极支持当事人维权的女权主义者而言,自然是难以接受的。女权者普遍认为对女权的污名不属于言论自由,而是一种歧视行为,会造成弱势群体的话语劣势,固化乃至加剧整个社会的性别不平等状况,基于这样的认知,她们指出当事人的发言违背道义(至少是比较傲慢),在逻辑上有自相矛盾之处,也在情理之中。遗憾的是对当事人的这些理性批评与各种人身攻击混合出现的时候,往往并不能激发更深入的对话与思考,而是造成了进一步的误解与分裂。
维权者与支持维权者之间发生的矛盾和冲突,并不只在这一个案例中出现,而是在任何热点事件中都有一定体现。这与其说是某些人的素质不高,不如说是整个舆论空间都出了问题,如偏执、傲慢、意气用事、夹缠不清、滥用攻击话语等,如今在网上随处可见。由于缺乏有效措施来对此进行治理,导致这一现象持续恶化,网络舆论场逐渐变成一个信奉丛林法则的话语空间。那些陷入争论的网友很快会发现,猛烈的话语攻击(网络暴力)可以让自己即刻获得心理满足,而理性申诉的途径则是匮乏的,这使得他们越来越依赖于通过这种方式来缓解情绪,这种模式一旦开启,就很难将其保持在一个可控范围之内。然而,通过攻击来发泄愤怒的方法不会带来任何有效沟通,也不可能真的迫使对方收声(即使短期内奏效,长期来看仍然是失效的),支持这么干只会导致攻击行为的普遍化和进一步升级,进而变成不可收拾的闹剧。在这个过程中,那些理性分析的声音虽然一直都在,却更少被人听到,逐渐被边缘化了。
在这样的舆论环境中,概念的澄清与原则的讨论尤其必要。女权主义者经常强调,不能要求完美受害者(或者说幸存者),个人基本权益不因立场之差异而丧失,那种你认同女权我们才帮助你的做法并不符合女权理念,而利用对方曾经遭受(性)侵害的事实来打击对方,更是一种非常糟糕的行为,必须坚决摒弃。从现实角度而言,当事人为自身安全或者其他考虑与一些标签进行切割,作为一种彰显个体自主意识、规避风险的个人策略而言无可厚非,不应对此进行攻击,更不该无端揣测对方因此就倒向强权(与我们为敌)。不过,我们也需要指出与女权身份切割并不是一种值得提倡和赞美的行为(它只是一种自由选择),由此带来的负面效应最好将其看作女权事业需要承担的风险,不归咎于当事人。在目前这个阶段,身份认同对于性别平等的推进而言仍然非常重要,因为个人的即是政治的,女性在现实社会中所受的各种压迫并非私人恩怨,而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基于女性、女权身份而形成的各种共同体在联合起来对压迫者进行对抗的时候,自有其积极意义和真实力量,因此我们珍惜这样的身份认同,但不要强迫别人来认同。
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看到,网络讨论中每个人的身份都是多元的,比如维权事件中的当事人在获得足够关注度以后,可能拥有一个新的身份“网络意见领袖”,具有了输出观点、影响他人的能力。这是我前面提出社会工作伦理标准(也可以说是女权主义者对维权当事人应有的态度)在该讨论中并不完全适用的原因,因为双方的身份已经发生转变,讨论的内容也发生了变化,不再是贴标签与撕标签那么简单,而是延申到如何看待女权及相关议题的问题。我们可能需要一定程度上跳出既有身份的束缚(虽然原来的身份依然存在并时时刻刻影响着讨论),就事论事来理性分析。比如中国女权目前处于何种阶段(已经起步还是混沌一片),在促进女性权益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不少贡献,还是基本没做什么),存在哪些不足,背后的根源是什么(女权者自身的缺陷所致,还是环境局限性的影响)…….。简而言之,主要涉及如何定义女权和评价女权。对于这样重要的议题,话语权的争夺异常激烈,而共识的难以达成则主要因为每个人都不免困于自身视野的局限和立场之差异,同时它也说明尽管女权主义者中的知识分子已经做了一些理论阐述和实践分析的工作,但显然还未能将这些内容有效传播到网络舆论场所中并得到网友的普遍认可。
最后,与不要求完美受害者(幸存者)类似的是,我们也不能要求完美女权者。那种认为一些人有错误观点和行为,就将其鉴定为伪女权开除出去的做法(俗语谓之清理门户)一向被认为有悖于女权理念,更无助于女性共同体的建设,而且这在实践中也根本不可行。如前所述,女权者的身份主要来自于自我认同,也就是谁都可以自称为女权,并以这个身份在舆论空间发表言论;谁都无法垄断女权,即任何人都没有权力颁发女权证书,且还可以随时收回。当然,我们反对鉴定真伪女权,并不意味着对某些女权主义者的过激、错误言行可以视如无睹,假装其不存在,乃至以团结为名要求大家不得进行批判。比较可行的一种做法大概是对事不对人,承认对方的女权身份,但不因这共有身份而对其言行姑息,需要及时指出对方的哪些言行不符合女权理念,保持一种理性的批判态度。
而在这过程中我们对自己的言行也需要不时反省,尽量保持理念与行为的一致性,在那些不能自洽的地方尤其要深入反思,检视自己的思维模式是否也出现了偏差。作为弱势群体中的一员(不论是女性还是女权者),群体(集体)意识确实能带来温暖与力量,足以让某些人对这个身份产生出一种特别的情感,当看到这个身份被攻击的时候会非常愤怒,忍不住挺身而出为它辩护,这种情感非常可贵,在促进集体诉求(比如女权者对性别平等的诉求)中有积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群体归属感也可能造成一些新的问题,比如群体极化现象(即群体经过讨论后对成员某些观点的增强或夸大)带来的负作用,需要对此保持警惕。基于此,我们希望个体即使因同一诉求汇聚在某个群体(集体)之中,也仍然能保持一定的独立性,因为内部具有对抗性的多元观点碰撞对于群体而言往往并非坏事,而是促使群体健康发展、充满活力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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