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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明确列举为逃税手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首次将签订“阴阳合同”作为逃税的手段明确列举。
澎湃新闻编辑 田佳旭 素材来源 央视新闻 综合网络
责任编辑:李蕊
校对:施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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