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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出台新规,探索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
《上海市奉贤区关于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同意,于2024年3月15日正式发布。《实施意见》的发布,是地方政府主动作为,依法处置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的首次探索,将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近年来,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乱象在全国范围内愈演愈烈,不仅严重干扰企业守信茁壮成长,恶化营商环境,破坏市场生态,还浪费了大量的行政和司法资源,在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也引起了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为进一步优化奉贤区营商环境,促进市场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精神,奉贤区出台《实施意见》,对市场监管领域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依法联合规制。
《实施意见》总体原则
1、倡导诚实守信
引导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知法守法、诚信自律,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2、突出分类管理
鼓励和引导公益性举报,依法处置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重拳打击涉嫌敲诈勒索、诈骗、滥用投诉权等行为。
3、强化综合治理
探索建立并健全从制度供给、行政执法、行刑衔接、司法保障、信用管理等方面对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进行联合规制的工作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的主要特征
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是指非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假借消费维权、打击假冒伪劣等名义,以牟利为目的滥用投诉、举报、信访等权利,扰乱行政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影响营商环境的行为。本《实施意见》认定的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具体认定应当从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是否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是否恶意浪费行政和司法资源、是否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对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进行综合判断、甄别。
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如何处置
对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投诉,经综合研判符合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主要特征的,依法不予受理,已受理的立即终止调解,并按投诉程序依法答复。对其中可能涉及重大人身安全、可能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线索,将另行组织核查。同时,积极探索支持生产经营者通过报警、起诉等方式积极维权,完善对恶意中伤生产经营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行为的认定和惩处制度,依法加强联合信用惩戒,遏制并严惩恶意举报、恶意索赔行为。
组织保障
奉贤区将成立牟利性索赔联合规制工作小组,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依法履行对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规制的相应职责。联合规制工作小组下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设在区市场监管局。
奉贤区投诉举报异常名录
根据《实施意见》,经综合研判,对符合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主要特征的投诉举报人,依法纳入异常名录,定期动态维护并更新。建立相关部门参与的共享数据信息渠道,实现名录信息以及相关投诉、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共享和互通。
(原标题为:《经奉贤区人民政府同意,这份文件今天起正式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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