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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退费被托育机构告知:找媒体曝光造成损失,账要算你头上
“本来早点调解,我们也就退(款)了,但你们找媒体曝光,对机构造成严重损失,好几位家长看到报道都不续费了,这个责任要算到你头上。”在参与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调解时,温州一家培训机构的店长表示。
温州消费者杨先生3月13日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在销售人员承诺“不满意可退款”的情况下,他去年在某儿童潜能学习能力发展中心花9000元买了90节课时,去年11月提出退费被拒。
杨先生称,女儿在该中心上过一段时间的思维训练课,去年4月,该机构销售人员向其推荐“全脑潜能开发课程”。“销售口头承诺可以先报名上课,如不满意可以退还剩余课时款项,我在微信上与她再次确认,是否不满意可退款?答复是‘可以’,然后我在线上付款9000元。”他说,去年4月~8月女儿上了20节“潜能开发课”,他感觉效果不佳,11月要求退还按剩余70节课时折算的7000元。
杨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他11月底就此询问销售,对方答复“明天讨论后给答复”,之后没有再回复消息;12月底再次询问,对方称“实在无法退款,抱歉,您打算怎么做都可以”。
“报课时销售再三承诺不满意可以退还剩余课时费,我才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付了钱,过程中销售没拿出过纸质合同。”杨先生说,春节后他向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并反映到温州媒体。
2月底,温州一家媒体连续两天报道该事件,鹿城区市场监管局随后介入,3月4日组织杨先生与该机构一名店长进行调解。
杨先生向澎湃新闻提供的录音显示,调解时他提出按9000元90节、已上20节计,退还剩余的7000元课时费。店长拒绝,称退费承诺是销售个人作出的,机构已对其作出处理,机构规定的是“上课课时不足30%,最多退款50%”,且须实在无法上课的情况才适用,“勉强可以按这个规定,退款4500元。”
杨先生不认可,认为从未被告知这一条款,也没有提供书面合同,“对消费者来说,销售人员就代表机构,既然做出承诺就该履行。”
沟通过程中,店长表示:“本来早点调解,我们也就退了,但你们找媒体曝光,连续报道两天,对机构造成严重损失,是我们开业到现在最严重的一次负面。很多温州的家长群在转发,有几位本来已经上完课准备续费的家长明确表示因为看了报道不续费了。这个责任要算到你头上。”
杨先生表示,是销售在拒绝退费时告诉他“打算怎么做都可以”,且相关报道均为事实,没有夸大,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应由他承担。
因当事方僵持不下,鹿城区大南市场监管所调解员与双方单独沟通后告知杨先生,机构最多愿退5000元,杨先生不认可,调解未果。
“调解结束到目前,机构没再联系过我,调解后我联系该机构法人何女士,也没回应。”杨先生表示将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13日,澎湃新闻多次电话联系何女士,但其手机无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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