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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医院“导医”违法为他人接种HPV疫苗,被罚款十万
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通讯员 市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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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浙江省消保委联合多部门发布2023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非法接种HPV疫苗案。
据通报,2021年4月,杭州上城区卫健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通过中间人支付九价HPV疫苗款7500元后,被引导至某医院导医胡某处接种,投诉人认为胡某缺乏接种资质,要求退款。
经调查,2021年4月3日至27日,胡某不符合条件擅自为他人接种九价HPV疫苗共85人次,违法所得10540元。上城区卫健局依据《疫苗管理法》规定,对胡某作出警告并没收疫苗39盒,没收违法所得10540元和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至2023年8月8日结案,投诉人全部款项已退还。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浙江省卫健部门了解到,胡某是在该医院外科治疗室替他人接种,现场查获39盒九价HPV疫苗,用过的九价HPV疫苗包装袋、注射器等,后期调查还获得了接种登记信息、微信账单等证据。
卫健部门提醒,近年HPV疫苗市场火热,九价疫苗供不应求,接种乱象频发。通过不法途径接种的疫苗质量、流通过程的质控、接种安全等问题都给被接种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带来隐患。据《疫苗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接种单位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经县级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本案中,胡某不具备接种条件而擅自为他人接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有极大的隐患,杭州上城区卫健局依法对胡某作出处罚。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李晶昀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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