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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老年代步车、旱冰鞋上路全违法
上观新闻11月23日消息,如今,上海道路上出现了不少新鲜的代步工具,如白领钟爱的独轮车、平衡车,还有代驾们青睐的电动滑板车。这些近年来才出现的交通工具,能不能上马路?今天,上海交警发布消息称,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老年代步车、滑板、旱冰鞋等上路行驶均算违法!
交警部门还逐一解释了这些交通工具违法的依据和处理方式。记者注意到,针对这些交通工具的执法大多采取累进式执法模式。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
交警: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属于未按规定注册登记通行工具。交警对首次查获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在道路上行驶的,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情节较轻”,对当事人处100元罚款;第二次及以上查获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在道路上行驶的,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先予扣留车辆后通知违法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违法人员前来处理的,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老年代步车
交警:以电力等动力驱动的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交警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路行驶”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理,对车辆采取先予扣留措施后通知违法人员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车厢封闭”老年代步车送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属性。经鉴定明确为机动车的,按照“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对当事人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当事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1500元罚款,可以并处拘留15日以下。
其他老年代步车按照“其他通行工具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情节较重的”规定,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
滑板、旱冰鞋
交警:对滑板、旱冰鞋上路行驶行为,交警按照“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处理,首次、第二次查获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民警对其现场口头警告后,并记录教育情况后放行,第三次及以上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对违法人员当场处以50元罚款。
公安交警部门将严管新型交通工具违法
上海公安交警部门表示,针对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老年代步车等违法上路行驶行为,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广而告之”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街面执法教育严管,并强化源头治理。
据悉,公安交警将采取集中设卡和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格依法拦截、处罚利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独轮车、老年代步车以及滑板、旱冰鞋等各类滑行、通行工具违法上路通行行为。
此外,交警还会将“封闭式”老年代步车售卖“窝点”线索及时传递给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协调公安派出所、消防等部门共同开展上门临检行动,严格依法查处、取缔相关“窝点”。
针对“代驾”群体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问题,交警部门表示将协调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会同市代驾协会推动强化会员企业行业自律,督促各“代驾”平台企业自主加强加盟司机教育、宣传,告知使用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上路行驶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引导选择共享单车、公共交通、分时租赁汽车等交通工具,合法“代驾”,安全出行。
(原题为《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老年代步车、滑板、旱冰鞋,上海交警:上路全违法将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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