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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老和尚去世牵出遗产纠纷案,无儿无女拆迁款谁来接?
这出离奇的“争产”案发生在湖南的一个小镇上。曾在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大山深处守庙的老和尚周富贵(化名)去世多年后,突然上了当地的“热搜”。他的名字一次次被人提起不说,无儿无女的他,突然有了“远房侄儿”和“养孙女”。
不过“养孙女”和“远房侄儿”的相见不是在老人的坟头,而是在法院。
他们要争的是一笔四万余元的遗产,这是老人遗留的土坯房等财产被征收后的补偿款。
这场争产官司一打就是三年,究竟谁有资格继承这笔遗产还没出个究竟,反倒寻出了个真正的“神秘亲属”。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遗产又将归谁所有?请看报道。
一笔意外之财引来三年官司
连绵起伏的雪峰山山脉一路向北绵延到资水中游,环抱出了一个安静的小镇。这里群山环抱,山青水秀,碧浪般的茶园漫山遍野,正是安化县知名的黑茶产地——东坪镇。
近年来,随着安化黑茶越来越知名,一个个茶旅融合项目建设在东坪镇周边兴起。项目建起来了,交通当然要跟上。
2014年,因马安高速公路修建需要,东坪镇青山园村一处荒废多年的土胚房屋、宅基地和菜园也被纳入房屋安置征收的范围。村里经过核算后,确认补偿43255.3元。
征收款分拨下来后,村里突然发现要把这笔钱交给谁是个难题。原来,这处房产是青山园村里去世多年的周富贵老人留下的,周富贵原来在山上的庙里做和尚,无儿无女。
后来,村里有人想到,当年老和尚去世时,村里人四处寻访,找到过周富贵老人的一位远房侄儿周森(化名)。村里当时跟周森协定,由周森出面出钱料理老和尚的后事,老人留下的房子和菜地通通归周森所有,任何人不得占有。
因为有白纸黑字的协议在先,虽然周森不是青山园村的,村里仍按约定把这笔补偿款分配给了周森。
一切看起来都没有问题。周森也对这忽然拥有的一笔意外之财感到开心。但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笔意外之财为他带来了将近三年的诉讼纠纷。
半年后一天,周森家里忽然来了一名年轻女孩,女孩进门就问周森:“叔,你还记得我不?我是富贵爷爷的孙女周雅(化名)呀!”
眼前的女孩20来岁,虽然称呼他为叔,可在他记忆里完全搜索不到一丁点印象。周森询问女孩的来意,女孩也没拐弯,直接就提到了周富贵的房产征收补偿款的事,并且拿出了一份“收养公证书”,要求以“养孙女”的名义继承周富贵老人的全部补偿款。周森当然不同意。
2015年,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养孙女到底有没有继承权
忽然冒出来的“养孙女”周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1月16日,今日女报/凤网记者从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诉讼判决书上了解到,故事还得从25年前说起。
1993年初的一个清晨,东坪镇青山园村后山的一座古庙门前忽然传来了婴儿的啼哭声。正在寺庙打扫卫生的周富贵循声找了过去,发现在山庙门口放着一个襁褓,襁褓里的女婴正哭得声嘶力竭。
抱着这个女婴,周富贵有点不知所措。一开始,他想把女婴交到村上,但村里也找不到适合收养女婴的家庭或机构。后来,有人劝他说,你无儿无女的,不如收养这个女婴,将来老了也有人善后。周富贵一听也觉得有些道理,就找村里开了一张收养公证书和村里同意收养的证明,然后将女婴带回了庙里。
周富贵给女婴取名周雅。靠着周边村子里那些刚生完孩子的女人提供的这一口那一口奶水,周雅在庙里活了下来。不过,深山寺庙里,一个和尚带着一个女婴过日子,怎么看都不像那么回事。正巧,一对叫孙建国(化名)、王春花(化名)的夫妇常来庙里烧香拜佛。周富贵跟他们熟识后,就商量把周雅送给他们寄养,他按月出抚养费。孙建国夫妇欣然应允。就这样,周雅就被孙建国夫妇带回了家。
周雅9岁时,周富贵过世。孙建国夫妇虽然有亲生的儿子,但依然把周雅视若己出,将其抚养带大。
2015年,孙建国夫妇所在的村子也开始搞征收补贴。听说周富贵老人的房产和征收补偿款都被其远方侄子继承后,孙建国夫妇找到了当年周富贵给他们的关于周雅的收养证明和公证书,认为周雅是周富贵的“养孙女”,她才是真正合法的继承人,她有资格继承“爷爷”的全部遗产。
他的唯一亲人突然出现
2015年,安化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争产纠纷进行了审理。一审认定,周雅虽然有村里开具的“收养公证书”和证明,但是没有经过收养行政登记,因此,周雅与周富贵之间的收养关系依法不能成立。
周森虽然是周富贵的远房侄子,但不是其法定的继承人,双方没有抚养协议,也不是被遗赠人,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周富贵的遗产只能归村里集体所有。不过,因为周雅和周森都属于和周富贵老人有密切联系的被抚养人和尽了一定赡养义务的扶养人,按照法律规定都可以分得一定财产。
村里在得知一审判决后,表示放弃周富贵老人的遗产,仍由周雅和周森协商分配。周雅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了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个官司打了好几年,中间我们还做过调解。”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国清告诉今日女报/凤网记者,周雅上诉时,还提供了一个重要信息,“他们举证说,周富贵还有一个亲姐姐。如果属实的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周富贵的遗产将全部由他的姐姐来继承。”
这个案件于是又被发回到了安化县人民法院重申,时间也已经到了2016年。
安化县人民法院经过走访调查,果真寻访到了周富贵的亲姐姐——80余岁的周芬芳老人。周芬芳有7个子女,因为她多年前和弟弟周富贵就没有来往,对弟弟何时去世以及遗产的事一无所知。
刘国清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周富贵老人的遗产按法律规定,将由周芬芳老人全部继承。
然而,还没等得及法院判决,2017年2月,周芬芳老人去世了。“周芬芳老人在世时是有放弃继承这笔遗产的意思,但是法院还没来得及做笔录。这样,周芬芳老人的7个子女成为了法定继承人,他们也表示要参与遗产分配。”刘国清说,案子又被上诉到了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益阳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了终审判决,维护一审法院认定的周雅和周富贵之间收养关系不成立的事实,周森为周富贵老人操办了后事并承担了费用,应该从遗产中予以补偿,最后判决周雅分得10000元,周芬芳老人的7个子女共分10000元,侄子周森分得23255.3元。
这出因4万多元遗产引发的离奇“争产”故事,就此落幕。
(原题为《离奇遗产案:老和尚早去世,拆迁款谁来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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