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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销售不合格产品,D&G多次被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意大利品牌Dolce & Gabbana涉嫌辱华一事掀起巨大的舆论反响。新民晚报融媒体中心记者今天查询公开资料发现,该品牌曾因“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被上海有关部门多次处罚,其中最严重的一次处罚金额达34万余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 Dolce&Gabbana国内注册名称为多喜佳伴纳服饰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2月,注册资本为3700万欧元,办公地点位于上海市黄浦区。“辱华”事件发酵后,自昨天下午开始,该公司的总机就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根据国家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出具的检验报告,该品牌一款进口女装上衣不合格,原因是纤维含量(面料)的检验结果为94.7%锦纶、5.3%氨纶(珠片和加固线除外),不符合合格品标准94±5%聚酯纤维、6±3%氨纶(装饰物除外)。该款服装的质量与其合格证上标明的产品标准不符,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黄浦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要求其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人民币346500元。
2018年8月,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查明其“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分公司的名义”。同时,国金中心童装店销售的儿童上衣外套,不符合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的绳带要求应符合“除腰带外,背部不应有绳带伸出或系着”的规定。因“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同年4月,同款上衣和另一款背带裤也因相同原因被静安区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2016年8 月,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女鞋。经上海市皮革质量监督检验站及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帮底剥离强度”不符合其明示执行的QB/T 1002-2005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处罚款534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18.07元。
据相关资料显示,多喜佳伴纳服饰商业(上海)有限公司曾多次因“买卖合同纠纷”被消费者告上法庭。
(原标题为《因销售不合格产品 Dolce & Gabbana多次被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最大罚单3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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