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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将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债务结构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6日(星期三)下午3时,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吴清就发展改革、财政预算、商务、金融证券等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蓝佛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事关发展与安全,事关民生福祉,事关财政可持续运行的重大问题。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防风险、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摆在突出的位置,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的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风险。
蓝佛安介绍,2023年,财政部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空间内安排一定规模的再融资政府债券,支持地方特别是高风险地区化解隐性债务和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缓解到期债务集中偿还的压力,降低利息支出负担,按照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的原则,各地立足自身的努力,统筹各类资源,制定化债方案,逐项明确具体的措施,经过各方面的协调努力,地方债务风险得到整体的缓解,地方政府法定债务本息兑付有效保障,隐性债务规模逐步下降,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蓝佛安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强化源头治理、远近结合、堵疏并举、标本兼治,会同有关方面不断完善地方政府的债务管理,加强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是加强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的管理,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债务结构,科学合理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统筹安排公益性项目债券,完善专用债项借、用、管、还生命周期的机制,推进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见效,巩固前期化债工作的成果,指导督促地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安排财政资金,压减支出,在债务化债过程当中找到新的发展路径。三是严格违规违法举债问题的监督问责,健全跨部门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加大问责结果公开的力度,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四是着力构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分类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持续压减融资平台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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