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捕了2只麻雀,可不是小事!

2024-02-29 21:07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突然想吃野味

捕个鸟

应该不犯事吧?

这么想可就错了!

丰城法院受理了一起行政非诉审查案件,涉事人员因非法狩猎被行政处罚。

案情简介

熊某某因想吃野味

便使用渔网

在自家田地里

通过竹篙、绳索

将渔网悬挂起来

狩猎鸟类

捕获两只麻雀

两只麻雀死亡后

被其扔掉

之后熊某某

被丰城市公安局袁渡派出所民警

现场查获

法院审理

熊某某的行为属于非法狩猎,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因其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具有坦白情节,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熊某某不起诉,但熊某某仍需受到行政处罚。

丰城市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熊某某罚款2000元。因熊某某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履行该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经催告仍未履行,丰城市林业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处罚决定合法有效,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法院提醒

小贴士:麻雀是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

在本案中,虽然熊某某仅捕捉了2只麻雀,但因其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和方法进行狩猎,其行为触犯了法律。生物多样性,是维护人类健康和生存的重要基础。我们每个人都应参与保护环境行动中来,共同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

狩猎珍稀野生动物

才会犯法

但其实

麻雀虽小 亦有法护

同时提醒大家

例如青蛙、蟾蜍、野兔、野猪等常见的动物

也属于“三有动物”

不得随意猎捕

原标题:《捕了2只麻雀,可不是小事!》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