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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级领导不得干预曾工作过的地方和单位干部选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月26日公布了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被开除党籍的消息。
经查,刘捍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提供帮助;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政绩观扭曲,揽权妄为,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随后,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近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刘捍东开除党籍的处分决定。省委书记信长星主持会议并讲话。
与会同志一致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会议认为,刘捍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党中央决定给予刘捍东开除党籍处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把党的自我革命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江苏省委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对照检视反思、不断改进提升,更好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会议强调,要以案为鉴检视反思政治纪律这根弦有没有绷紧,更加自觉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品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党襟怀坦白、表里如一,让党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落实“国之大者”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党员干部把讲政治落实到日常工作上、体现到一言一行中。
要以案为鉴检视反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没有严格落实,更加自觉养成简朴之风、弘扬清廉之风。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防止“小节无碍”的麻痹心理、“下不为例”的放纵心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要以案为鉴检视反思组织原则有没有守牢,更加自觉强化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省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组织意识,不得干预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和单位干部选用,主动、全面、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始终按组织原则办事。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选人用人风气监督,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力度,切实维护各项组织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要以案为鉴检视反思权力界限有没有逾越,更加自觉依法依规用权、从严自警自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反躬自省的自觉和如临如履的谨慎,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严守政商交往界限,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要以案为鉴检视反思工作职责有没有正确履行,更加自觉端正政绩观、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堵塞制度漏洞,不断规范党员干部履职行为,特别是“关键少数”要带头树牢正确政绩观,始终做到对党和人民负责、对事业发展负责。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问题整改,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下大气力铲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上述江苏省委常委会会议提到,“省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组织意识,不得干预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和单位干部选用,主动、全面、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始终按组织原则办事。”
公开资料显示,刘捍东,男,1959年8月生,汉族,安徽舒城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0月参加工作。
刘捍东仕途未离开过江苏,他早年在南京工作,曾任原江浦县委书记,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浦口区委书记,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江宁区委书记,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等,2008年任镇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年起任镇江市长。
2012年,刘捍东调任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后于2018年出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3年4月,刘捍东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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