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文山州公安机关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和主动上交枪爆等危险物品奖励公告》政策解读
为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文山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文山州公安机关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和主动上交枪爆等危险物品奖励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符合奖励的对象包括哪些?
包括文山州户籍人员、在文山州实际居住人员、文山州户籍在外务工人员和外地在文工作经商生活的人员。
二、举报奖励和主动上交奖励如何兑现?是否有截止日期?
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案件的,公安机关根据《公告》第三条的相关情形给予相应奖励。群众主动上交枪爆等危险物品经公安机关查证符合奖励情形的,公安机关根据《公告》第七条的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奖励兑现没有时间限制,本《公告》发布时间起开始实施,受奖励人员可以随时到受理地公安机关进行奖励兑现。
三、主动上交的枪爆等危险物品主要指哪些?
枪爆等危险物品主要指:枪支(军用枪、民用枪、非制式枪),弹药(军用子弹、民用子弹),爆炸物品(炸药、雷管、索类、震源弹、黑火药、TNT等),易制爆物品(氯酸钾、硝酸钾、硝酸钠、硝酸铵、硫磺、铝粉、高锰酸钾等),各类炮弹(航弹、地雷、手榴弹、气象火箭弹等),仿真枪、管制刀具、弩等。
四、主动上交符合奖励的有哪些情形?
符合主动上交奖励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发现无主捡拾的;二是群众在搬家、房屋建造翻新时发现的;三是群众在清理遗物时发现的。
五、多人举报同一线索如何奖励?
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并据此破获案件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两人以上共同举报同一情况的,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奖励金;协商不成的,由负责奖励的公安机关决定。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于向两个以上公安机关举报的,由立案侦办的公安机关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
六、主动上交是否会受到处罚?
凡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主动上交非法枪爆物品,经公安机关查证不构成违法犯罪的,不会受到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原标题:《《文山州公安机关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和主动上交枪爆等危险物品奖励公告》政策解读》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