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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父母吵架后情绪失控纵火烧房:判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月22日,江西萍乡市人民法院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一起案件信息称,萍乡市安源区一女子与父母争吵后情绪失控,纵火烧毁自家房屋,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2022年7月,被告人唐某与父母吵架,并扬言如果父母再吵就把他们所居住的房子烧了。后唐某拿打火机点燃了父母房间门口凳子上的衣服,待衣物开始燃烧后回到自己房间。唐某闻到浓烟后打开卧室门,见着火遂拨打了119电话。五分钟后,消防员赶到现场将火势扑灭。
经消防部门现场勘验,此次起火造成房屋客厅和唐某父母房间物品基本被烧毁,四周墙体、楼板抹灰层均脱落,楼板出现大面积钢筋及暗线裸露等严重过火痕迹,楼上外墙有大面积烟熏痕迹。经认定,房屋内物品损失价值3337元。经鉴定,唐某作案时患有双相情感障碍,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2023年8月29日,经民警电话联系,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在公共场所故意放火,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放火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唐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唐某患有双相情感障碍,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唐某已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鉴于唐某母亲李某愿意加强对唐某的监管,结合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可以对其适用缓刑。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萍乡法院提醒,冲动是魔鬼,要理智处理家庭分歧,通过有效沟通化解矛盾,请勿选择极端行为。在面对患双相情感障碍的家庭成员时,要给予他们足够的理解、耐心和支持,对他们情绪波动的困扰,不要表现出不耐烦、指责或责怪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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