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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发布退市风险提示,预计去年净利润3亿至4.5亿元
2月22日晚间,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T新联,000620.SZ)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称,新华联在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交易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因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另因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3条 “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初步核算,公司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亿元至4.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43.22亿元至64.81亿元。若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触及退市相关指标,公司股票仍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此外,2023年12月29日,法院已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已于2024年1月8日经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已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本公告为公司披露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
此前新华联已宣布公司易主,公司控股股东由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天象盈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傅军变更为王赓宇。
根据《重整计划》及《重整投资协议》,北京华软盈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重整投资实际实施主体盈新科技将持有公司1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44%;新华联控股将持有1175117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1%。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公司重整完成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将由九名调整为十一名,由七名非独立董事与四名独立董事组成;在重整后的董事会改选时,盈新科技将可提名四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足以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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