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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有效投资,浙江再提工商业电价“稳中有降”目标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月18日公布《2024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提出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的系列政策保障。文件设定目标,确保2024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左右,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速,制造业投资增速,生态环保、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资增速快于面上投资增速。
项目用能方面,该文件再次强调“推动工商业电价在原有基础上稳中有降”。同时,全年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2000万吨标准煤以上;鼓励支持市场主体购买绿证,允许符合条件的新上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等形式,落实能耗平衡方案;推动全省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力争全年实现市场化电量3300亿千瓦时左右,发挥中长期交易电量的压舱石作用,实现占比不低于95%;促成企业全年绿电交易规模达60亿千瓦时以上。
对于工商业来说,电价是最敏感的生产要素之一,而浙江的工商业电价相对偏高。
浙江省省长王浩2022年9月强调,此后3年该省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的总体要求之一即“初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电价气价水平”。据澎湃新闻了解,燃料成本下降、优化省间购电等综合因素影响下,2023年浙江省内工商业用户的电价水平整体已较2022年有所下降。
今年1月底举行的浙江省2024年经济政策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副秘书长周向军就曾对外介绍工商业电价稳中有降目标。
这一用意也体现在该省1月下旬印发的《关于调整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通知》的调整重点在于峰谷时段划分及电价浮动比例设置,浙江省发改委价格处相关负责人彼时对调整总体思路解释称,“是在保持工商业电价整体水平稳中有降的前提下,对现行峰谷分时电价进行调整,分季节更加精准划分峰谷时段,差异化设置季节间峰谷电价浮动比例。”
不止浙江,湖北在2月1日发布的《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中提出,全力降低工商业用户电价水平。建立健全新能源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和绿电交易价格机制。加快完善绿电中长期交易政策,推动绿电与煤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增强煤电议价能力,争取陕武直流落地价格不高于省内同类电源市场均价。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切实为工商业用户降本减负。
去年底印发的《河南省优化工业电价若干措施》提出,自2024年1月起,除扶贫光伏电量外,省内风电、光伏电量按不高于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参与市场交易,引导工商业用户优先消纳新能源电量,实现新能源电量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此外,用好哈郑、青豫等现有外电入豫通道,加强与西北、西南等省份沟通协调,丰富交易品种,争取更多的外来低价电量,降低省内购电成本。
在加快清洁能源和新型电力基础建设方面,《2024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政策》要求,支持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增风光800万千瓦以上,以竞争性配置方式推动省管海域风电“应开尽开”,加大深远海风电示范试点力度,实施各类“光伏+”行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利用存量农业设施大棚、即可恢复用地等,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制定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打造标志性成果20项以上。出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落实国家、省级奖补资金和用电峰谷时段优化、价格浮动政策,重点支持乡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新增公共充电设施20000根以上。建立电网侧储能示范项目奖补机制,出台新型储能管理办法和用户侧储能建设导则,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新增新型储能15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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