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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涉黑组织“兄弟情”首犯获刑14年,效仿“天安社”纹身
倍受关注的“兄弟情”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近期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首犯庄某清涉六宗罪获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罚金12.5万元。其他17名组织成员,也分别被判1至7年不等的刑期及并处相应罚金。
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金华警方破获的一起有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判决书厚厚一沓共137页,密密麻麻记录了一桩桩犯罪事实,许多罪行让人触目惊心。
2012年以来,庄安清在金华从事高利放贷等业务,以老乡为纽带,拉帮结派,通过相互介绍、宴请吃饭等方式先后吸收多人加入组织。
为迅速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组织知名度、巩固组织地位,2015 年下半年,庄安清效仿“北京天安社”,带领部分组织成员统一纹上“兄弟情”标志,并将组织命名为“兄弟情”。
部分团伙成员照片 本文图均为 浙江刑侦微信公众号 图同时,统一“谁折我兄弟翅膀,我定废他整个天堂”等组织口号,聘请专人编撰帮歌,多次在“快手”等社交软件上传播“兄弟情”的相关组织活动,不断扩大组织影响。
“兄弟情”组织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不成文的规矩及行事惯例,比如以“江湖义气”为标准物色组织成员,自私小气之人不允许加入;要求成员听从指挥、随叫随到,尊重大哥、相互团结、相互帮忙、不得出现内部矛盾;不允许出卖兄弟,不允许沾染毒品,否则将被组织边缘化。
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庄某清等人购置作案工具,并分发至成员个人,警方缴获管制刀具10把、电警棍4根、棒球棍5根。
为提高组织的凝聚力,庄某清频繁组织成员统一参与集体出游、聚餐,参与组织成员的红白喜事。
为收买人心,当成员出事时,庄某清等人统一善后,摆平事端,有“兄弟”刑满释放时,组织成员共同出资接风洗尘。
“兄弟情”组织成员人数较多、结构较为稳定、分工比较明确,庄安清为组织、领导者,李某、楼某、王某、宋某为骨干成员,杨某、梁某等10多个人为一般成员。
庄安清等人以庄记龙虾馆、嘉俊商务投资公司、兄弟典当行、夜未央酒吧为平台,除正常的经营外,主要以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等手段非法敛财。通过社交软件,使用“发布通缉令”等手段进行威胁、恐吓,曾对60余名高利贷借贷人员实施暴力或软暴力讨债,数额高达数百万元。
“我被带上车后,其中两个人挨着我坐,把我的手别在身后,不停地扇我耳光,让我想办法弄钱,要不是警察救了我,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当事人方亮(化名)回想起那一幕,仍然心有余悸。
2015年7月31日中午,犯罪嫌疑人王某、孙某,纠集马某某、宋某等6人驾车至义乌佛堂,向方亮要债。在要债过程中,王某、孙某等对前来阻止的群众宋某某进行了殴打,将方亮控制后强行带至金华。
经群众报警,金华市特警支队、江南巡特警大队动中备勤人员在市区江南对该车辆进行了拦截,才将方亮解救出来。
非法拘禁欠债人 家人筹钱还款后才放人
2017年3月初,受害人张俊(化名)因购买游戏币先后三次向王某和方某借款5万元。
一周后,张俊未及时还款,王某得知张俊正在项宅某网吧内玩游戏,遂纠集黄某、宁某在网吧门口对张俊一顿殴打,随后将其带往婺城区琅琊镇家中筹钱。
张俊苦苦哀求自己暂时没钱还,王某指示宁某逼迫张俊跳入水库里。
时值春寒料峭,水库水温冰冷刺骨。王某等人要求其进入深水区,直至水面没至胸口,并又抛击石块强迫张俊进入更深的水域,直到半个小时后才允许张俊上岸,又将其带回三路口的住处实施拘禁,张俊趁门未上锁逃脱。
后王某又多次带人前往张俊家中堵截。
3月21日中午,方某、王某等人,在张俊家中将其带至婺城区道院塘某宾馆,实施拘禁,直至3月23日其家人筹钱还款后,才将人放掉。
“兄弟情”组织形成以来,庄某清等人有组织的实施各类违法犯罪活动42起,分别涉及开设赌场3起、非法拘禁6起、寻衅滋事31起、敲诈勒索1起、诈骗1起。
同时,为追讨债务,“兄弟情”组织利用社交软件,编辑债务人的“网络通缉令”,组织成员大量转发、上传网络,大面积泄露公民信息,公然侮辱相关人员,犯罪气焰嚣张,给被害人和有关群众造成了心理恐惧,破坏了当地社会生活秩序。
(原标题《 逼人跳水库!快手上很火的“兄弟情”栽了,首犯被判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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