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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汀县:人才购买人才房最高补助50.65万元,5年后可上市交易
2月7日,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委组织部发布长汀县关于人才购房补助的公告。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人才购买指定区域人才房时,可享受购房补助(只享受一套房和一个车位补助)。采取“先买后补”方式,符合条件的人才先以市场价购买指定房源,之后可申请购房补助。公告显示,人才购房最高补助50.65万元。
购房当年按补助标准的40%发放第一笔补助,第2年起按补助标准的15%发放补助,直至补完,所购房产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根据公告,房源包括5个项目,共计1103套,包括龙都小区(原中城投广场)、国风盛世、璀璨新城、宏德锦苑(城发未来城)以及御璟湾。
现有或新引进的各类人才包括三类:一类人才: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B、C类人才。二类人才:符合“才聚龙岩”政策D、E、F类条件人才以及全日制博士学位毕业生。三类人才:符合“才韵汀州”政策人才及其他领域人才。人才与长汀县用人单位签订3年劳动合同。
公告显示,龙都小区人才购房补助最高达到50.65万元。具体看,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政府确定价的65%(补助24.85万元-50.65万元);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政府确定价的70%(补助21.3万元-43.42万元);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房价格-政府确定价的75%(补助17.75万元-36.18万元)。
该项目人才购车位补助方面,一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政府确定价的65%;二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政府确定价的70%;三类人才:补助金额=实际购车位价格-政府确定价的75%。
公告表示,坚持“如实申报、严格审核、公开监督、违规必纠”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人才购房补助工作,对房源、对象、价格、补助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正。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人才在岗情况并报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申请购房补助后,人才在我县工作满5年,所购房产可以上市交易。对于人才在汀工作未满5年离开长汀的,由用人单位按年限追回相关补助,因公(工)死亡的除外。申报对象及用人单位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购房补助等违反有关规定情形的,列入人才政策申领黑名单,并报市、县征信中心备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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