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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通报5起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2018年5月,在对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中,发现一批问题线索,交办有关市州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严肃处理。日前,湖南省纪委对查处的5起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长沙县麻林中学八、九年级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2017年12月,麻林中学八、九年级毕业科目新课结束后,部分学生家长利用家长委员会在外联系书商,以96元/套和350元/套的价格购买316套八、九年级《星城中考》系列教辅材料,供该校162名八年级学生和154名九年级学生使用(使用率达96%),且任课教师使用该套教辅布置作业并批阅。2018年4月,麻林中学自查发现该问题后,未有效制止和上报情况。2018年8月,该校校长冯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教导主任潘奇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衡南县泉溪镇中心小学3名班主任违规推荐购买教辅材料问题。2018年春季学期,泉溪镇中心小学一年级101班班主任李旭美向47名学生及其家长推荐购买语、数《学练优》练习册,合计1190元;一年级102班班主任肖亮亮向34名学生及其家长推荐购买《课时夺冠》教辅材料,合计1360元;五年级87班班主任彭琼向48名学生及其家长推荐购买《学练优》教辅材料,合计986元。2018年8月,李旭美、肖亮亮、彭琼受到警告处分;校长唐中义、教导主任罗金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邵东县廉桥镇第一初级中学教师徐巧玲违规推荐购买教辅材料问题。2017年放寒假前,廉桥镇第一初级中学289班(九年级)班主任徐巧玲,多次向学生推荐到廉桥镇某文体用品店购买教辅材料《中考微课》(单价260元/套,每套7本),并说明在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时要检查。截至2018年5月14日,289班共有40名学生购买《中考微课》(全部为盗版教辅)。此外,徐巧玲在省检查组找其谈话后,委托他人向文体用品店老板通风报信,隐瞒真相。2018年9月,徐巧玲受到记过处分,并调离该学校。
4.华容县新华书店、县发改局2名干部擅自改变教辅材料自愿征订单问题。2018年1月,华容县新华书店党支部书记、经理卢继军为增加企业收入,擅自在已审定的九年级教辅材料自愿征订单上增加63元/套《中考必备》初中毕业指导试卷,交给县发改局收费价管股股长陈其国,并请陈其国帮忙送审,致使《中考必备》列入九年级教辅材料自愿征订单目录,以华发改价费〔2018〕2号文件印发相关学校,全县4206名九年级学生违规征订《中考必备》,总金额264978元。2018年10月,卢继军、陈其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征订的《中考必备》全部费用被责令退还学生。
5.益阳市第六中学教师李冰违规推荐购买教辅材料问题。2018年春季学期,益阳市第六中学八年级地理教师李冰违规向学生推荐地理科目《中考总动员》教辅材料,并进行批改和讲解,其任教的1602、1603、1605、1607四个班级共209名学生购买。省检查组入校检查时,1605班班主任董桂华安排学生将地理科目《中考总动员》搬出教室,逃避检查。2018年9月,李冰受到记过处分;董桂华受到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5起案例,均是全省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以来发生的顶风违纪、我行我素的典型案例,对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进一步表明我省坚决整治教辅征订乱象、切实维护学生利益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但同时也反映出一些地方和中小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不扎实,一些党员干部和学校教职工“四个意识”淡薄、纪律规矩淡化等突出问题,全省中小学和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要吸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职能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湖南省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紧盯教辅征订中收受回扣、“一科多辅”、老师违规推荐、学生“被自愿”等问题,密切关注新形式新动向,持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要把专项整治作为落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方针、打赢教育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与之统筹开展、综合推进,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各级专项整治办要进一步强化统筹、指导、监督、综合等职能,组织协调深入开展“点穴式”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工作,压紧压实各方面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精准思维、细活意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的监督执纪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持越往后越严,不断传导压力、释放信号,保持高压态势,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原题为《湖南省纪委通报5起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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