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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用地保护方面,有哪些政策和法律法规?谁又是第一责任人?

2024-02-07 07:1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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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粮仓,藏粮于地,

地之不存,粮将焉附?

保障我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

必须从农用地保护做起

近日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件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的

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

以及公益诉讼案件

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指引作用

进一步强化农用地司法保护力度

推动全社会提升共同保护农用地的

法治意识

那么

在农用地保护方面

我国都有哪些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农用地有哪些类型?

耕地被破坏后修复难度有多大?

针对这些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

审判长田心则

中国农业大学

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

自然资源部特邀监察专员朱道林

走进演播室

一起来解答

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刑法都保护农用地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用地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任何时候都不应该破坏农用地环境、减少农用地数量。那么,在农用地保护方面,我国都有哪些具体的法律和政策规定?

朱道林表示,对农用地保护的法律和政策规定非常多,可以分为几个层次:

①国家层面的法律规定。比如,宪法规定土地归谁所有,民法典也规定实施耕地和农用地等特殊保护等。这是一些顶级层面的法律规定。

②具体操作层面的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对相应的耕地如何保护、农用地如何利用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有非常具体的一些条款要求。 刑法也有相应的条款,占用耕地和农用地达到多大程度,要承担刑事责任。

③不同时期分别出台的农用地和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政策。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等这些部门在不同时期针对一些特殊的要求也会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来解决我们在实践当中农用地和耕地保护的一些具体问题。

一个好案例胜过一沓文件

农村土地对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件依法保护农用地的典型案例。那么,国家既然有这么多法律和政策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这10件典型案例的目的是什么?

田心则表示,一个好案例胜过一沓文件。这次发布10个典型案例是要在全社会树立起一个“保护农用地,人人有责,破坏担责”的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形成一个依法保护农用地的长远利用和维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根基的意识。同时,此次出台这个典型案例更偏重于实践方面,告诉你应该怎么做,哪些逾越了法律边界,让老百姓知道哪些是法律所倡导的,哪些是法律所禁止的,用老百姓看得懂、听得懂的话,来讲述一些朴素的法律道理。

农用地有哪些类型?

农用地既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石,又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和资源。那么,我们平时说的农用地是怎么分类的?

朱道林介绍,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按照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主要分为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设施农用地等。进行畜禽养殖、建猪舍等用于养殖的用地,叫做设施农用地,它不属于建设用地,而是属于农用地的范畴。水利设施则分为两种,一种是养殖水面属于在农业用地范畴,另一种是水利工程设施则属于建设用地。

如果大家不太明确自己的地想改变用途,是不是超出农用地的范围,可以去查查两个文件。一个是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这是国家颁布的国家级标准范畴;另一个是自然资源部专门发布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里面的规定更加具体,是属于执行标准。

设施农用地严禁使用基本农田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个案例,当事人在没有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就在他租赁的村民小组土地上擅自建猪舍。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手续是应该当事人去办,还是村民小组去办呢?

田心则表示,建猪舍实际上叫经营性养殖,这种经营性养殖的建设和土地使用是由经营者提出申请,然后由乡镇政府来报批,最后由县级政府来审批。我们对于这种设施农用地的使用也有一定的要求,可以使用荒地、荒滩等未利用地或者低质闲置地,尽量少用或者不用耕地,严禁使用基本农田。

朱道林表示,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是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分区上哪块作为基本农田、哪块是一般耕地、哪块作为农业生产、哪块作为建设用地都分区得很明确,不管流转给谁,都要根据规划用途去使用。如果规定是基本农田,就只能按照基本农田去利用;如果规定的是一般农用地,就得按农用地利用;如果规划的是果园、林地,其相应的用途也都有,很明确。所以,它一旦改变用途,就必须到有关部门去进行审批。

耕地被破坏后,修复难度有多大?

我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只有19多亿亩可用于耕地。为什么对耕地这块必须要进行特殊保护?因为耕地它要有一些特定自然条件的要求,首先要有足够厚度的耕作层,同时在这耕作层土壤要疏松,以及在土壤疏松过程当中,还要有足够的养分来满足农作物的生长。如果农用地一旦被损坏,它的修复难度很大。那么,修复之后的农用地能恢复到之前的产值水平吗?

朱道林认为,耕地保护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就是必须保护一定数量的土壤条件好,水利设施自然条件都比较优越的这些地用于农业生产,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耕地。一旦耕作层被破坏,假如说要靠自然环节去逐步培肥,去做土壤的疏松、改良等,这些过程时间相对较长。如果靠自然改良过程去逐步培肥的话,少则3到5年,多则5到10年,甚至10年以上都有可能,具体要看处在什么地方。比如说为什么黑土地保护这么重要,因为是在几千年甚至是上万年的时间,有机质富集和积累下来才形成的黑土地,所以必须重点保护。总体来说一旦破坏,靠自然过程去改良,应该说是非常难的。

当然,随着技术的进步,我们也会采取一些人工干扰的措施。比方说通过生物技术的改良,通过工程技术的改造,乃至现在还有很多已经在实施占用耕地的表土剥离来解决新开垦耕地的表层土壤条件的问题。这些技术的改良可能相对时间快一点,但是投资比较高。它需要人工成本,需要资金投入,少则几千元钱一亩地,多则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都是有可能的,取决于所改良土地的现实条件,所以保护耕地的重要性也就体现在这里。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

是保护农用地的第一责任人

如果土地被破坏,村委会或村民小组作为流转土地的一方,有监管责任吗?

田心则表示,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既是农用地的经营管理者,也是保护农用地的第一责任人,是第一道防线,有监管责任。这一道防线一旦失守,将会对农用地保护和合法长远使用造成非常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农村发展农业集体经济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收入来源就是发包土地。在实践当中就出现很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为了获取租金收入,在对外发包时不进行认真审查,甚至还有很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明明知道承租人要使用农用地进行非法的活动,比如进行非法采矿这种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为了获取高额的流转资金,还把土地出租给这些非法使用土地的人。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里,有一个叫梁某东等人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实际上就是追究了三个村民小组组长的刑事责任。所以通过这个案例,也是要在全社会营造出一个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依法依规发包土地,村民小组组长、村民委员会主任应当忠诚履责的警示教育作用。如果以后出现农用地被破坏,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不能以不知情推脱责任。有的是要承担刑事责任,有的是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完整视频

民以食为天

保障粮食安全是关系

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和国家安全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

要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

防止耕地“非粮化”

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编导|李媛媛

摄像|徐豫、梁贵权、李江杰

编辑、视频剪辑|王会苹

主编丨蒋琳

监审丨钟倩

原标题:《在农用地保护方面,有哪些政策和法律法规?谁又是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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