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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告知书
各餐饮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双节期间消费者的饮食安全,维护公众健康,现就双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向各餐饮单位作如下要求:
1.各加工食品礼盒、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应提前向餐饮服务监管机构报告。各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明确各岗位工作责任。经营负责人必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查各岗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结合餐饮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彻底整改,确保达到各项要求。
2.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做到环境卫生整洁;做好食品原料采购登记,把好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关、验收关。食品原料、半成品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承办宴席应尽量做到当日备菜,对可疑食物应当即抛弃;凉菜间必须做到“专人、专间、专用工具、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消毒设备”。各类食品必须烧熟烧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各类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必须符合要求。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并经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方可上岗,餐饮服务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应悬挂在醒目处,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3.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得超接待能力承办宴席,一次承办10桌以上宴席,必须书面报告管辖的餐饮监督机构;同时各单位必须做好各类食品的留样工作,并冷藏保存至少48小时,每份样不少于125克。
4.一旦发现2人以上的疑似食源性疾患,所涉餐饮单位必须立即向管辖餐饮服务监管机构报告。
5.在“平安年夜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中,如发现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所涉单位隐瞒不报或迟报的,餐饮监管机构将依据《食品安全法》严肃查处。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原标题:《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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