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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民间委托理财合同无效,亏损责任如何承担?
一、案例概述
小东和小楠经人介绍认识,小楠委托小东进行投资理财。小楠分两次向小东转账投资款共95万元,小东以自己的名义在境外平台开设账户,将这笔投资款用于购买外汇并投资黄金。投资两年期间,小东多次向小楠支付收益,共计20.9万余元。但后来,小东在境外平台的投资账户爆仓,小楠亏损了74万余元。小楠将小东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自己的本金。
投资理财纠纷
二、案例分析
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性质
本案涉及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民间委托理财合同中,委托人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进行投资理财,受托人按照约定进行投资操作,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的有效性
本案中,小楠和小东的民间委托理财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外汇投资交易是违法的。由于双方未经批准从事外汇投资交易,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因此双方的合同无效。
李迈律师团队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亏损责任的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小楠作为投资者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而小东作为受托人,投资账户由他实际控制使用,亏损也由他操作所致,因此对资金亏损存在较大过错。因此,一审法院酌定小东与小楠按照70%、30%的比例承担责任,小东赔偿小楠投资款51.8万余元。
投资理财合同纠纷
三、案例结论
本案涉及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由于双方未经批准从事外汇投资交易,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因此双方的合同无效。在亏损责任的承担上,一审法院认为小楠未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而小东对资金亏损存在较大过错。因此,一审法院酌定双方按照70%、30%的比例承担责任,判决小东赔偿小楠投资款51.8万余元。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李迈律师案件分析
四、法官提示
法官提醒广大投资者要理性投资,正确认识投资风险,了解投资信息,选择正规合法、有资质的投资机构或个人进行理财。同时也要注意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要从事非法投资活动。在签订民间委托理财合同时,要认真审查对方的资质和信誉情况,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投资方式和风险承担等重要事项。在投资过程中要保持警惕,及时关注市场动态和对方的操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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