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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调整派出机构行政复议管辖权,2月1日起施行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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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重庆市政府决定自2024年2月1日起,对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管辖体制作出调整。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此次调整,涉及公安、规自、市场监管等派出机构。其中,以重庆市中心城区公安分局及其下属机构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其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或新区、开发区管委会管辖;以重庆市涪陵区、渝中区等22个区(或新区)的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其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或新区管委会管辖。
除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以其他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其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管辖。市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调整变化的,以调整变化后的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其所在地的区县级人民政府管辖。
重庆市政府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大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力度,及时修订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准确告知申请行政复议的途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知悉行政复议管辖权调整情况,方便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
责任编辑:汤宇兵
图片编辑:乐浴峰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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