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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高校女生因恋爱纠纷导致情绪过激跳水身亡,排除他杀
二、事件起因及定性:事发后,经长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证实谢某系因恋爱纠纷导致情绪过激跳水身亡,排除他杀。为此,当地公安机关及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发的《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明确了学校无过错,学校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向谢某家属通报了相关情况。
三、处置过程:事发后,学校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当地政府也高度重视,组织专门班子和人员处理相关工作。学校全力配合了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安抚家属,提供食宿服务,当地政府主持召开了多次协调会,学校给予了充分的人道关怀和帮助,并表示,即使在没有法定赔偿责任的前提下,也会给予道义上的救助,以帮助家属处理后事,让死亡学生入土为安。
四、事件现状:对于学校的友善和人道,谢某家属并不接受,处处刁难、责怪,不讲理、不顾法,向学校索要200万元。当地政府积极组织多次协调,但其家属不配合地方政府的调处,在调解中多次擅自离场。多日来,谢某家属不仅歪曲事实,擅发微博煽动“民怨”,不听劝导、无理取闹,甚至还做出了围堵校门、堵塞交通、拉横幅标语、抱遗像示威要挟等行径,其行为明显触犯了法律法规,构成校闹,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也影响了地方群众安宁和交通秩序。
五、几点思考:曾几何时,学校已变成弱势群体,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不顾事实和法律,动辄以校闹相威胁,奉行“不闹没有、越闹越有”的极端异化观念,并采取“自行闹、请人闹、现场闹、上访闹”的手段,以求达到无理要求与目的,严重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败坏了法纪和道德。为此,呼吁学校、家长、学生、社会一要坚持法治思维,遵规守法,敢于直面与担当,坚决抵制一切歪风邪气和违法违规行为,摒弃“花钱了难”的陈旧做法;二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引导树立正确、健康的恋爱观,教育学生珍爱生命、爱护自己、爱护亲人、爱护学校、爱护社会;三要以身作则,带头守法,遇事冷静理智,依靠政府,走法律程序,不要把事态引向异途,凡事讲法律、讲程序,不搞法外通融。
现予通报,以正视听。欢迎社会、媒体监督。
中共湖南信息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湖南信息学院法律顾问室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原标题《关于对学生谢某溺水死亡事件的通报(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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