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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跨国反诈第一案”宣判:引诱男人裸聊敲诈,56人获刑

阮占江 帅标 张丹枫/法制日报
2018-11-10 08:14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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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对“2·12”跨国电信网络敲诈勒索案(以下简称“2·12”专案)进行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泽青等56名被告人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一年不等刑期,并处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罚金。20名省、市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现场进行旁听。据了解,这56人均系湖南公安机关2017年7月6日从柬埔寨押解回国人员。

本文图片均来自法制日报

三湘跨国反诈 庭前准备充分

“2·12”专案系公安部关于公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第五批挂牌督办案件,是全省公安机关近年来首次大规模赴境外抓捕犯罪嫌疑人的重大团伙犯罪案件,也是浏阳法院历史上被告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该案系重大、新型、疑难、复杂、敏感案件,被告人人数众多,作案时间长、次数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受害人数多、分布广,且涉及个人隐私,案情重大,社会关注度高。

2018年9月4日,浏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陈泽青等56名被告人向浏阳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立即成立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花梅为组长的专案审判小组,制定了完整的审理计划。期间,陈院长带领专案审判小组法官加班加点集中阅卷,梳理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为查明案件情况,多次主动对接侦查机关与公诉机关,力求还原案件真相。10月30日和31日,陈花梅副院长带领刑庭三名法官和两名书记员先后赶赴长沙市第二看守所、长沙市第四看守所、浏阳市看守所,召开庭前会议,做好开庭准备工作,确定开庭注意事项。随后,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波主持召开多次调度会,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做好组织保障工作。11月8日上午,浏阳法院在第一审判庭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花梅担任审判长,与两名员额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对“2·12”专案进行开庭审理,经过一整天的开庭,11月9日对本案作出公开宣判。本案系《人民陪审员法》出台以后浏阳法院首次采用七人制合议庭审理刑事案件。

隐藏境外敲诈 勒索千人百万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2月-2017年7月1日,黄贤辉、黄锡杰、戴小丽(均在逃)等人先后在柬埔寨金边、西哈努克港、贡布等地租用场地,组织人员以女性身份与境内男性微信聊天,引诱对方裸聊并录制对方的不雅视频,再利用不雅视频对境内被害人实施多次敲诈勒索,同时雇请被告人吴琳静等人在境内取款;雇请被告人吴革强等人在境内从取款人员手中收款、做账,并按黄贤辉、黄锡杰指示转账、发放工资。

该集团分工明确,主要分为老板、窝点负责人、二线敲诈人员、技术人员、一线聊天人员及裸聊人员、取款人员、收款记账人员等。人员由老板在国内直接邀集或由老成员以介绍熟人朋友的方式进入该集团,只有小部分被邀集的人员在出国前就知道去国外是参与不法活动,大部分被邀集人员直至到了国外才知情,但出于挣钱等方面的考虑,均参与了该集团的相关非法活动。

2016年2月至2017年7月1日,黄贤辉集团敲诈勒索目标人员达1000余人,总金额达人民币800余万元。

被告人陈泽青原系黄贤辉集团内的聊天、敲诈人员,因不满该集团利益分配,于2017年2月,从黄贤辉集团内邀集被告人吴淑燕、卢少通、何文君、吴鹏腾、王俊琦、吴智智等人商议另组集团,以同样的方式进行敲诈勒索。商议后,被告人陈泽青安排部分人员与其继续在黄贤辉集团做事,以便进一步熟悉作案流程,安排被告人卢少通等人前往柬埔寨租房、准备作案工具等,为新集团的运作做好筹备工作。2017年3月,被告人陈泽青等人在柬埔寨金边市永和建设集团附近租下场地作为窝点,先后组织10名被告人加入集团实施敲诈勒索。该集团与黄贤辉集团运作方式基本相同,但取款方式系被告人陈泽青雇请当地人在柬埔寨境内取款。

2017年4月至6月,被告人陈泽青集团成功敲诈120余人,得款人民币96万余元。

被告人认罪悔罪 依法判处刑罚

浏阳法院审理认为,陈泽青等56名被告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引诱他人裸聊并录制对方不雅视频,以公开不雅视频的方式相要挟,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黄贤辉集团的王煌铭等52名被告人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人员基本固定,组织层级分明,结构稳定,分工明确,形成了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且以威胁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涉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2017年2月后,原系黄贤辉犯罪集团的被告人陈泽青、卢少通、吴淑燕、何文君、吴智智、吴鹏腾、王俊琦7人与被告人吴仁俊、颜秀珠、李伟聪、吕伟波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另一个同样具有上述特征的犯罪组织,也系涉恶势力犯罪集团。

案件审理过程中,浏阳法院依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各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表示认罪悔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决陈泽青等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不等刑期,并处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罚金。

移动互联时代 警惕网络犯罪

当前,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电信新型犯罪呈现上升趋势,一些传统犯罪行为包裹上一层网络的外衣后隐蔽性更强、审理难度更大。近年来,网络电信犯罪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将团伙从中国境内转向了境外,这些跨国案件都有着公司化运营、金额重大、受害者众多的特点。“低成本、高收益”的诱惑,让更多犯罪分子加入网络电信犯罪的行列,而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越南、老挝等东南亚国家因与中国相邻且入境宽松,成为犯罪分子首选聚集地。 浏阳法院贯彻落实湖南省委政法委书记黄关春作出的“要让湖南的老百姓不受骗、少受骗;要让被骗的老百姓不受损失、少受损失;要让诈骗犯罪分子得不到好处、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一关于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对“2·12”专案进行公开宣判并全程直播,极大震慑了电信网络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面对作案手段翻新、变化速度加快的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及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浏阳法院将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注重审判环节把控,强化打击跨境网络新型犯罪的水平和能力,维护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胜利成果。

(原标题《浏阳法院公开宣判“三湘跨国反诈第一案”》)

    责任编辑:谭君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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