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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中院公布二百名老赖:前山西首富李兆会被曝欠款五千余万

三晋都市报
2018-11-08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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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新公布20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前山西首富李兆会名列太原中院失信人名单。

前山西首富李兆会名列太原中院失信人名单

本文图片均来自“三晋都市报”微信公众号

从太原电视台的这个报道中可以看出李兆会正是海鑫董事长李兆会。电视台公布的身份证号与下列表中身份证号码一致。

李兆会简介:李兆会曾是山西首富,22岁继承山西海鑫百亿家产,因为民生银行的成功投资和原有的钢铁资产,2007年的身家就有100亿元,年仅26岁的他成为山西的第一个百亿富豪,也是最年轻山西首富,连续多年跻身胡润中国百富榜。钢铁行业的不景气和投资的失败,让李兆会在2015年体验了从山西最年轻首富到海鑫破产这过山车般的经历,这还不是最差的,2017年底,李兆会因涉及总计2.16亿元,美景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追偿权纠纷一案,被列为失信人,限制出境。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的通告

根据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太原市公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并法〔2018〕40号)文件精神,太原市两级法院对长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第一批200名被执行人(名单见后)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下列200名被执行人在七日内尽快主动到执行法院履行义务。

二、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拒不履行义务,又不申报财产接受询问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采取隐藏、躲避等规避行为的,人民法院将移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控;对拒不履行义务且有抗拒妨碍执行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人民法院将联合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协助义务,严禁地方保护或部门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妨碍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拒绝协助或妨碍法院执行的,依法追究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欢迎申请执行人以及社会公众踊跃举报下列人员的财产线索及违反限制高消费的行为。人民法院将对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五、对在通告期限内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将酌情予以从轻、从宽处理。

现郑重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在社会活动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0351-2807382

(原标题《太原中院公布200老赖:前山西首富被曝欠款5000余万!》)

    责任编辑:谭君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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