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被忽略的火场杀手——浓烟!

2024-01-26 17:5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它是火场致死的第一杀手

浓烟

火灾中80%的亡人都是因浓烟遇难

很多人习惯性的

将火灾与灼烧联系在一起

其实不然

浓烟致死的主要原因是一氧化碳中毒

在一氧化碳浓度达1.3%的空气中

人吸上两三口气就会失去知觉

呼吸13分钟就会导致死亡

浓烟为什么容易致死?

01 高温灼伤人体器官

火灾发生后,火场中燃烧产生的浓烟温度可高达700℃,在灼伤皮肤的同时,吸入体内的高温烟气会灼伤鼻腔、咽喉、器官等,引发窒息从而导致死亡。

02 毒性、刺激性燃烧产物致死

火灾发生时,物品燃烧会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具有毒性、刺激性的气体。有毒烟气会损伤人体神经系统,容易使人失去意识,丧失行动能力;燃烧产生的大量烟尘会堵塞呼吸系统导致窒息死亡。

03 蔓延迅速,降低逃生几率

大火未至,浓烟先到,尤其是高层建筑,火灾产生的高温烟气在浮力和烟囱效应的双重作用下,高热气体不断在通道的顶部积聚,使能见度大大降低,并且烟气对人的眼睛有极大的刺激作用,进一步加大疏散难度。

烟囱效应

在很多案例中可以看到

楼下发生火灾(图左)

整栋楼的烟气却是这样的(图右)

为什么会这样?

知识点——烟囱效应

“烟囱效应”是指户内空气沿着垂直坡度的空间向上升或下降,造成空气加强对流的现象。高层建筑发生火灾后,烟气通过楼梯间、管道井、玻璃幕墙缝隙等部位竖向蔓延。在烟囱效应下,浓烟以极快速度笼罩整个楼梯间。

了解了浓烟为何容易致死后

再来看看

你身边哪些东西燃烧后会产生

浓烟中常见的有毒成分

↓↓↓

一氧化碳

一氧化碳是常见于家庭燃烧煤炭、使用燃气热水器时产生的有毒气体,也是最主要的致死原因之一。

氰化氢

氰化氢常由聚氨酯泡沫制作的高档沙发,各种家具,墙饰,尼龙,羊毛,丝绸等纤维材料等燃烧产生。中毒早期会产生乏力、头昏、头痛、胸闷,偶尔会有恶心呕吐,紧接着会出现抽搐、昏迷,直至呼吸骤停。

丙烯醛

丙烯醛常由装饰材料、胶合板、泡沫绝缘材料、油漆等燃烧产生。在火灾中,人体吸入大量丙烯醛可致肺炎、肺水肿,还可能出现休克、肾炎及心力衰竭。

氯化氢

氯化氢常由水管道、电缆管道、家用电器外壳、医用器械、塑料制品等燃烧产生。微量吸入氯化氢会令人流泪、喉咙肿痛,但不足以致命。

硫化氢

硫化氢常由电瓶车、蓄电池等燃烧产生。吸入少量高浓度硫化氢可于短时间内致命;低浓度的硫化氢,也会损伤人的嗅觉。

浓烟这么可怕

在逃生过程中

我们该如何避开烟雾

减少浓烟对人体的伤害

在烟雾下垂到人体高度之前

迅速逃离

若烟雾已经扩散

可以弯腰低姿

让身体尽量贴近地面

根据安全指示标方向

迅速离开

以下这些方式

同样能够有效躲避烟气侵害

为逃生争取时间

QUESTION

如何减轻浓烟对人体的侵害?

01

源头减少烟气

装修时尽可能选用不燃或难燃性建筑材料,减少烟气的产生;设计防烟分区,使烟气集中于特定空间,有利于通过排烟设施将烟气排至室外。

02

了解浓烟发展路线,不与其争锋

高层建筑的电梯间、楼梯、通气孔往往是火势蔓延上升的地方,要回避。烟火上行,人要下行。无法穿越着火层时往上层寻找合适的避难地等待营救,并做好防烟措施。

03

带上防烟面罩

火场逃生宜采用弯腰低姿的方式前进,因为在贴近地面的空气层中,烟雾较为稀薄,建议家中常备防烟面罩,以备不时之需,紧急时刻也可以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减少浓烟带来的灼伤感。

04

大量喷水

必须要待在房间避难时,关闭与烟气相通的门窗,并用浸湿的衣物堵住门窗的缝隙减少烟气的进入,在屋内大量喷水降低浓烟的温度和密度,抑制浓烟蔓延速度。

05

关闭防火门

常闭式防火门在平时一定要处于关闭状态,在人员走动时再进行打开。火场逃生进入疏散楼梯间时,时间再紧也要关闭防火门,防止烟气、火苗从防火门处蔓延,为自己和他人的逃生争取更多的时间。

火灾有时候无法完全避免

但如何避免火灾大量亡人

这需要大家日常多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如果遇到危险情况身处火场

就能快速判断逃生时间与逃生条件

开门弯腰低姿

并不适用于所有火场逃生环境

切不可盲目穿越浓烟慌乱逃生

避免吸入有毒气体

原标题:《被忽略的火场杀手——浓烟!》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