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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之声|代表建议:对弃养、虐待宠物的行为进行立法规范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潘书鸿 受访者 供图
如何处理好城市之中宠物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规范养宠?
1月26日,2024上海两会期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获悉,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潘书鸿提交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议案》。
潘书鸿在上述议案中表示,随着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养宠物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日趋明显,虐待和遗弃宠物的现象、不规范养宠行为、宠物伤人等情况时有报道。此外,宠物登记制度、许可制度的不完善也给城市的日常管理造成了诸多不便。
基于上述现象,潘书鸿认为亟需修改上海市人大于2011年2月23日通过并于2016年修改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明确宠物种类的界定,并扩大宠物饲养管理的范围,以规范和促进本市市民文明饲养宠物的行为。
潘书鸿在议案中提出了六条建议:一是扩大宠物的界定范围,对宠物信息进行网格化管理。具体而言,将涉及犬只的行为和主体扩大到猫和其他宠物,并且针对新型宠物制定针对性规则。此外建议对宠物进行网格化管理,要求进行详细登记和备案,并确保宠物的相关信息与各街道和居委会保持同步。
二是通过立法明确职能部门的权限,做到有法可依。在立法中明确政府职权范围,细化部门分工。明确各级部门在宠物监管、流通、饲养等不同环节的职权范围,主体资格和执法标准,确保在出现问题时精准地找到负责部门。
三是探索建立宠物饲养征信和积分制度,加大违规养宠的惩罚管理力度。在登记宠物信息时签订养宠责任承诺书,并建立饲养人的宠物饲养征信和积分制度,建立违规扣分档案,在被监管部门发现有违规行为或是被人举报有违规行为时相应扣减分数,在被扣完全部分数时可以要求罚款或可替代的相应社会公益劳动。
四是对社会中的弃养、虐待行为进行立法规范,加强宠物流通与收养管理。对于相关违法人员进行记录,尤其是有虐待动物记录的人员,对他们出入一些特定场所进行一定的限制。其次,可以在上述的宠物管理机构下设置流浪宠物专门管理部门,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保护流浪动物。在宠物认养制度方面,可以出台相应的优惠措施,例如给流浪动物免费接种疫苗、减少或免除登记的费用。
五是出台针对宠物行业的相应规范或法律法规。建议提高宠物行业准入门槛,完善宠物行业登记许可制度,引导良性竞争,整顿混乱的宠物行业现状。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大舆论导向。当前,一些饲养宠物的人并不知晓有关宠物饲养的登记和管理制度。一方面政府可以在各社区宠物店张贴宠物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加大宣传,告知百姓宠物防疫和登记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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