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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厅官被控诈骗等4罪受审:涉案4千万,骗他人投资收益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2018-11-08 21:02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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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均为 娄底中院微信公众号 图

11月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湖南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黄明受贿、挪用公款、高利转贷、诈骗案在该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显示,黄明涉嫌四宗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高利转贷罪、诈骗罪,涉案金额共计4000余万元。

据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黄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808.503万元、美元1万元;挪用公款63.5万元进行营利性活动;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非法获利3100余万元;虛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投资收益120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高利转贷罪、诈骗罪追究黄明的刑事责任。

在当天的庭审中,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被告人亲属以及社会群众参加了旁听。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公开履历显示,现年56岁的黄明系湖南永兴县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郴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临武县委书记,郴州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2017年2月任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据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介绍,该集团公司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并由湖南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管企业。2017年6月,根据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湖南省省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与企业整合重组总体方案》,兴湘集团被明确定位为省属国有资本运营平台,以兴湘集团为主体改组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和有序进退,将兴湘集团发展成为推动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平台和市场抓手。

2017年5月18日,湖南省纪委通报,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黄明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此时,距离黄明担任该职仅3个月。

2018年1月2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包括黄明在内的湖南6名厅级干部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湖南省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曾海平说,上述6人理想信念丧失,党员意识缺失,背离党的宗旨,滥用职权,奢侈堕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背道而驰,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责任编辑:宁希巍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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