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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保委发布双11消费警示:区别“定金”与“订金”

澎湃新闻记者 陆玫 通讯员 沈雁
2018-11-08 11:53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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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双11即将到来,不少消费者已购入预售商品。但预售时支付的是“订金”还是“定金”,你注意过吗?

11月8日,浙江省消保委发布“双11”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参加预售时区别“定金”与“订金”概念,两者的区别在于“订金”可退,而“定金”不能退。

浙江省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各电子商务经营者预售商品中需要消费者支付的多为“定金”,虽然消费者提前支付“定金”可在尾款时享受“定金翻倍”优惠,但根据预售规则,若消费者不支付尾款则无权要求商家返还定金,所以消费者在支付“定金”前应仔细阅读商品的预售介绍,了解“定金”预售规则。

澎湃新闻从天猫平台上看到,预售商品均注明所付为“定金”,且在下单前有提醒消费者勾选“我已同意定金不退等预售协议”。

浙江省消保委消费警示中提到,电子商务经营者不能刻意混淆“定金”与“订金”的概念,应在页面显著位置标明“定金”预售规则,不得误导消费者。

除该项外,浙江省消保委针对“双11”发布的消费警示还包括注重支付安全、重视个人信息保护、警惕“先涨后降”、明晰红包卡券使用规则等。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8日发布监测信息称,“双11”是市监部门重点监管时间段,2017年“双11”期间共监测网店2.4万家,发现疑似违法线索1467条,其中对1224条线索予以证据固定,对1020条涉嫌违法线索做出了处理,对66条违法线索予以立案查处。

“网络集中促销期间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营主体不实、促销活动规则不完善、产品质量和商标侵权的问题、虚假宣传、存在刷单炒信行为等。”浙江省市监局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今年“双11”,市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

    责任编辑:谢春雷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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