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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昏迷致4死二审被判三年,家属主张查明病因申请再审获立案
三年前广东珠海一起导致4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赵某培因突发疾病失去意识导致车辆失控,对事故负全责。案发后,赵某培被追究刑责,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赵某培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案件材料显示,自2007年起,赵某培开始出现眩晕、视物旋转、心悸等病症,十余年间多次反复就医。珠海中院二审认为,赵某培明知自己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驾驶机动车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以至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其主观方面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客观方面在患病后换领驾驶证时没有如实申报、病情加重后也未及时申报注销驾驶证,未尽到结果回避义务。
赵某培及其辩护人则认为,赵某培当时突发癫痫,与其眩晕的疾病史无关,该事件是意外事件。
1月23日,赵某培的妻子梁珠(化名)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多次提出,应对事发时赵某培究竟患什么病进行鉴定,这样才能对案件进行定性,但因种种原因,均无果。而且,根据相关专家透露,本案并非缺乏通过司法委托鉴定来确定赵某培案发时所发作疾病的鉴定基础,因此应进行鉴定查明病因。
赵某培的家属不服二审判决,已申诉。目前,该刑事申诉再审审查案件已立案。
司机突发疾病,车辆失控致4人死亡
2020年7月24日21时许,广东珠海香洲区情侣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华海路路段时,时年54岁的赵某培驾驶小轿车搭载妻子梁珠,撞上道路护栏后冲到对向车道,并逆向行驶至情侣路交沿河路路口,与另一辆小车发生撞击,撞翻多名行人。
该事故导致4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赵某培对此负全部责任。
次日,珠海交警通报称,经调查初步认定,此事故为赵某培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突发疾病导致车辆失控致人死亡。
悲剧发生后,赵某培一方向4名死者家属赔偿共计400多万元,获得了两名家属的谅解。赵某培的妻子梁珠表示,为了积极赔偿,他们一家卖了房,并借了100多万元,至今无力偿还。
同年8月17日,赵某培被刑拘,并于同日被取保。
赵某培供述称,他在开车过程中突然晕厥丧失了意识,等再次恢复意识时,他发现自己躺在草坪上,周身都痛。
究竟患何病,未鉴定成功
案发后,赵某培被追究刑责。
公诉机关指控称,自2007年起,赵某培开始出现眩晕、视物旋转、心悸等病症,十余年间多次反复就医,2018年10月之前各就诊医院对赵某培诊断的结论有眩晕症、颅内多发腔隙性脑梗等。2018年5月24日,赵某培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未按照规定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中如实申报身体状况,未在上述文件中如实勾选“眩晕”等选项,以致其换领到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之后,赵某培的眩晕症状仍时有发作,还出现躯干麻木等症状,其持续就医治疗。2018年10月26日,珠海市人民医院诊断赵某培患有血管迷走神经性晕厥(血管抑制型)。2019年11月,珠海市人民医院诊断赵某培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等疾病。
公诉机关认为,赵某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四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责。赵某培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情节,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
赵某培和其辩护人则认为,事故发生时,赵某培是突发癫痫,和之前的疾病史无关,该事件属于意外,赵某培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梁珠告诉澎湃新闻,律师阅卷后,他们才得知事发时赵某培究竟患什么病没有查清。多家医院出具的相关诊断书均显示,赵某培癫痫发作可能性大。
澎湃新闻注意到,案发后四个月后,即2020年11月,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出具的《MDT讨论记录》显示,赵某培车祸时意识丧失与既往眩晕性质不一致,既往眩晕患者意识清楚,无意识丧失,4个月前车祸时有明显意识丧失,结合其妻子描述及当时记录下的图片,判断患者癫痫病发作可能大。
2020年12月,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出具的《检查报告单》显示,赵某培被临床诊断为癫痫。广东三九脑科医院出具多份《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显示,赵某培被诊断为癫痫。
2021年11月,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出具的《门诊疑难病多学科会诊记录》显示,结合患者行车记录仪监控结果、临床症状,不考虑患者当时血管迷走神经性晕厥,考虑痫病发作可能,需进一步跟踪随访。
梁珠称,他们多次提出,应对事发时赵某培究竟患什么病进行鉴定,因种种原因,均无果。
案件材料显示,案发后,交警部门曾两次委托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赵某培患何种疾病进行鉴定,后者均不予受理。2020年8月,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在一份《不予受理告知函》中表示,仅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无法认定事实发生时病发血管迷走神经性晕厥,故不予受理。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未受理相关鉴定委托 本文图均为受访者供图
犯交通肇事罪,获刑3年
珠海香洲区法院一审认为,赵某培明知其患有安全驾驶的疾病,却不仅不申请注销驾驶证,反而在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不如实申报身体状况,继续驾驶机动车上行驶,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颁布的规章,也违反了道路安全法。
珠海香洲区法院表示,虽然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交通事故发生时赵某培突发疾病系何种疾病,但在交通事故发生时赵某培突发疾病表现出来的某些症状与其确认的“眩晕症”和“迷走神经性晕厥”的典型症状具有高度的相似性,比如头晕、意识丧失。正是由于其意识丧失,才导致这次严重的交通事故。疾病的诊断专业性非常强,患者对疾病危害的认知不仅依靠医生的诊断,更应当根据疾病发作时表现出来的症状来判断,何况“迷走神经性晕厥”并非一种具体的疾病类型,而是一种临床综合症状,血管迷走神经性晕厥还有被误诊为癫痫的可能。
多家医院的诊断结果显示,事发时赵某培癫痫发作可能性大。
2022年7月,珠海香洲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赵某培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赵某培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是否需要就案发时赵某培所发作疾病再次启动司法鉴定程序,赵某培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是庭审辩论的焦点。
二审时,赵某培的辩护人提出,首先,本案一审时,侦查机关对赵某培因何种病引发交通事故两次委托司法鉴定,均未能确定上诉人赵某培事故发生时系血管迷走神经性晕厥发作。此案应查清赵某培究竟是何种疾病发作,应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或专家会诊程序,对该事实予以查明。其次,赵某培案发时的行为、案发后诊疗病历、二审时检察机关向相关临床专家调查取证等证据,均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赵某培系首次癫痫发作,并不是血管迷走神经性晕厥。赵某培首次癫痫发作导致交通事故,其无法预知、无法避免,其主观上没有刑法上的过失,损害后果不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赵某培对此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是否需要鉴定的问题,珠海中院二审认为,根据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前后两次《不予受理告知函》,明确说明仅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无法认定事故发生时病发血管迷走神经性晕厥或癫痫发作,因此没有接受委托。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香洲交警大队的复函亦证实,交警部门与中山大学附属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多家鉴定机构沟通交流,反馈的意见与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一致。因此本案缺乏通过司法委托鉴定来确定赵某培案发时所发作疾病的鉴定基础。
珠海中院表示,司法鉴定的目的是查证或佐证与本案定罪量刑相关联的案件事实,即鉴定文书在刑事诉讼法上的地位是证据类型之一,仍需结合全案的事实和证据,综合判断本案中关于犯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事实依据,不必然推导出案件缺乏司法鉴定条件就无法查明涉案基础法律事实的结论。
珠海中院二审认为,赵某培明知自己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驾驶机动车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轻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以至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仍然驾驶机动车上路,其主观方面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客观方面在患病后换领驾驶证时没有如实申报、病情加重后也未及时申报注销驾驶证,未尽到结果回避义务,因疾病发作导致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造成四人死亡的重大后果,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2023年9月,珠海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2023年9月,珠海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事申诉已获立案
赵某培家属提供的一份《法医专家辅助人意见书》显示,南方医大司法鉴定中心一位李姓专家指出,当时,该中心先后两次接到委托,均答复不予受理,但同时也在回函强调,建议邀请相关专家就事故发生情况是否与血管迷走神经性晕厥或癫痫的发作相符合进行会诊。
李姓专家还指出,血管迷走神经性晕厥与癫痫是两组不同性质的疾病,他个人认为,车祸中赵某培为癫痫发作的可能性更高。该中心不受理鉴定委托,是因为归类问题没有解决,这个鉴定涉及神经精神病学的鉴定,该中心没有这个门类,但这并不代表其他鉴定机构不能受理,全国有很多家司法鉴定中心是可以受理的,如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四川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上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院等。
该《法医专家辅助人意见书》于2023年12月作出。1月23日,李姓专家向澎湃新闻确认了上述《法医专家辅助人意见书》的真实性,是其本人真实意思表达。
梁珠表示,此次事故,他们愧对遇难者,已经尽全力赔偿,但同时自己的丈夫是因突发疾病导致车辆失控。他们认为,在本案中,事发时赵某培究竟患何种疾病,一直未确定,他们多次提出就此进行鉴定,均未果。而且,根据相关专家透露,本案并非缺乏通过司法委托鉴定来确定赵某培案发时所发作疾病的鉴定基础,因此应进行鉴定查明病因,因为这影响本案定性问题。
赵某培的家属不服二审判决,已提出申诉。目前,该刑事申诉再审审查案件已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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