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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三年来,江苏督促收回财政资金18亿
11月6日上午,江苏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成绩单”。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会上获悉,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试点三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已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收回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各类套骗财政资金18亿元,共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4.5亿元。
据江苏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称,有的领导干部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查后,因为渎职造成的国家损失,未被行政部门及时追回。检察机关发现后,先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追回相关资金。如诉前程序仍未奏效,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督促追回的4000万元,就是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实现的。时间拨回2017年2月,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淮安区人防办原主任韩某立案侦查过程中,发现韩某为谋个人私利,违规减免多个小区开发商人防易地建设费达4000多万元,对国家造成巨额损失。
得知上述信息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对该线索启动审查程序,并推动成立了由该区多个相关部门参与的清欠工作组,协作开展追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专项行动。
据《检察日报》报道,淮安区检察院对淮安区20多个房地产开发小区的立项审批和规划图纸进行全面核查,掌握相关的数据。同时,向淮安区人防办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建议对已通过审计确认金额的楼盘,及时向开发商追缴剩余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对尚未审计的楼盘,建议先依据开发商出具的欠条予以约谈、催缴,待审计结果确定后再据实征缴;对开发商名下尚未销售的房屋,建议相关部门予以限制交易。
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淮安区人防办收取多个小区开发商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合计2061万元,并通过与住建、房管等部门协作,对相关涉案小区开发商名下40余套、总价值2000万的房屋限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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