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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吃三张罚单,前海期货被暂停经纪业务新开户、暂停期货交易咨询6个月
前海期货有限公司(简称“前海期货”)及董事长收到多张罚单。
1月16日,深圳证监局连发三张处罚决定书,前海期货被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还被罚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处罚期限为半年,暂停期间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7月8日。同时,黄志华作为前海期货董事长,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
被暂停经纪业务新开户6个月
早在2023年12月1日,深圳证监局下发了《关于对前海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32号),指出前海期货的互联网营销活动存在多项违规,包括互联网营销活动相关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营销广告具有诱导性、误导性内容,部分不具备期货交易咨询资格的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期货交易建议,部分从业人员指导客户在开户环节填写投资者风险测评问卷等。
彼时,深圳证监局要求前海期货应立即停止互联网营销活动违规行为,对互联网营销活动全面整改。
不过,1月16日发布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前海期货有限公司采取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监管措施的决定》中提及,在此之后,前海期货仍有部分不具备期货交易咨询资格的从业人员向客户提供期货交易建议。
此外,深圳证监局还表示,经查,前海期货存在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等方面未严格分开;未对分支机构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未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和流程;未真实、准确、完整报送检查资料和风险监管报表等其他问题。
深圳证监局指出,前海期货上述情况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严重危及期货公司的稳健运行或者可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下同)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期货公司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下同)第三条规定。
鉴于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前海期货采取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六个月的监管措施,暂停期间自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7月8日。前海期货应当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分支机构管控、互联网营销活动等方面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改,在暂停期间届满前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经检查验收通过,深圳证监局依法解除上述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措施后,前海期货方可重新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和期货交易咨询业务。
同时,深圳证监局还表示,黄志华作为前海期货董事长,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四十三条,《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黄志华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
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此外,深圳证监局当日还发布关于对前海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该决定表示,2024年1月5日,深圳证监局收到前海期货报送的《关于前海期货有限公司“净资本”和“负债/净资产”监管指标不达标的报告》(前海期字[2024]第6号),报告“净资本”风险监管指标低于3000万元,“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风险监管指标高于150%,出现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情形。
深圳证监局称,上述情形违反了《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第八条第一项及第五项的规定。
《办法》第八条指出,期货公司应当持续符合以下风险监管指标标准: (一)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二)净资本与公司风险资本准备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三)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0%; (四)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五)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150%; (六)规定的最低限额结算准备金要求。
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前海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措施自决定书下发之日起执行,要求其对风险监管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情形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期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官网显示,前海期货成立于1995年7月,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主要股东包括杭州永润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泰融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
其中杭州永润泰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占比46.67%。第二大股东为私募机构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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