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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父追债被判寻衅滋事案第三次一审:三人作证称一被告人无作案时间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2024-01-17 14:2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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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5日,辽宁省鞍山市岫岩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林树明、林树敏被指控犯寻衅滋事罪一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两被告人的辩护人处获悉,此次发回重审,检方未再指控两被告人涉嫌虚假诉讼罪。庭审中,3名证人出庭作证,证明林树明没有作案时间。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在替父追债的过程中,林忠衡的四个子女均被卷入刑事案件。林忠衡的大女儿林淑清和四女儿林影被控虚假诉讼,后经鞍山市岫岩县法院判决无罪;二儿子林树明和三儿子林树敏被认定在追债过程中实施了威胁、恐吓、砸玻璃、拉羊等行为,于2021年11月23日被岫岩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3年半。兄弟俩上诉后,鞍山市中级法院于2022年8月2日作出二审裁定,认为原判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岫岩法院重新审判。岫岩法院重审后,于2022年12月28日作出了与原一审判决相同的结果。兄弟俩不服,第二次上诉至鞍山市中院。2023年6月5日,鞍山市中院认为原判程序违法,第二次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岫岩县法院重新审判。

此次开庭,系岫岩县法院第三次审理此案。此前,岫岩县检察院指控林忠衡的四个子女均犯虚假诉讼罪,经岫岩县法院审判,认为四人的行为均不构成虚假诉讼罪。且林淑清和林影被错误羁押258天、261天,两人已分获岫岩县检察院支付的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5.2万元、15.4万元。因此,此次开庭前,岫岩县检察院不再指控林树明和林树敏涉嫌虚假诉讼罪。

此次庭审中,两被告人的辩护人继续申请公诉人衣浩回避。经衣浩向岫岩县检察院检察长汇报,检察长仍指定衣浩担任本案公诉人。

据林树明的辩护人介绍,检方指控林树明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并出示了相应的证据,如被害人的陈述、相关证人证言等。例如,警方对岫岩县某小学(注:林树明原工作单位)原校长林先生所作的笔录显示,林先生称,林树明曾在案涉时间回到学校办理了退休手续。

“这些证据是有问题的,我们已经申请了非法证据排除。”林树明的辩护人称,在案证据显示,检方指控林树明作案的时间为2014年4月至2014年夏,但从2014年4月9日至11月18日,林树明正在长春和北京陪护癌症晚期的妻子,根本就不在岫岩。此次庭审,3名相关证人出庭作证,以证实在案涉时间内没有在岫岩县看到林树明。其中,林先生出庭作证,称林树明的退休手续是他安排学校工作人员代办的,林树明本人未回到学校办理。对于笔录上的相关表述,林先生称,笔录上的内容不是他的真实意思,但他没有仔细核对笔录。对于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检方建议合议庭综合评判是否采纳。

据了解,此次庭审持续一天,检方仍坚持指控林树明和林树敏犯寻衅滋事罪,请求法院依法判处;林树明和林树敏的辩护人继续作无罪辩护。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汤宇兵
    图片编辑:金洁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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