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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监局曝光一批经营性改装电动车违法案例,三公司被处罚
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实习生 孙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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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曝光第十六批违法案例,均涉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该局持续加大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此前已累计公布十五批经营性拼改装等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49件。
2023年7月,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行畅无忧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对22辆电动自行车前踏板处加装可折叠脚踏。2023年8月,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5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0月,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永顺合发电动自行车超市检查发现该公司对5辆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加大电池仓并加装一组电池的改装。2023年11月,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没收电动自行车5辆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洪政电动车店检查发现该公司对2辆电动自行车座位改装为长鞍座。2023年9月,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对出厂后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下列行为: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加装、改装车篷、车厢、座位等装置;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其他影响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的拼装、改装行为。禁止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该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经营性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汤宇兵
图片编辑:朱伟辉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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