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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强评《武汉晚清影像》丨影像资料的整理应注重“本证”
《武汉晚清影像:比利时医生镜头中的1898-1908》,麻建雄、孙庆力、韩少斌编著,武汉出版社,2023年7月出版,234页,118.00元
《武汉晚清影像:比利时医生镜头中的1898-1908》(以下简称《影像》)一书上架后,我第一时间订购了一本。因为近两年来,笔者也在研究这批名为“斯普鲁伊特兄弟中国影集”的影像资料,并完成了《看见洛阳》一书(已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斯普鲁伊特兄弟是比利时人,他们的职业都是医生,分别担任(卢汉)京汉铁路和汴洛铁路的医师。哥哥菲利普1898至1908年在中国,以武汉为主要工作地;弟弟阿道夫1905至1908年在中国,以洛阳为主要工作地。为了判定影集中的洛阳部分,笔者曾对大影集进行过一次系统的整理。对武汉部分的印象,可谓相当深刻。
《影像》一书的整理者,坦言这项工作是“非常困难和艰辛的”,“越到后来难度愈大,有时毫无头绪,甚至临近崩溃”(234页)。笔者在处理影集中洛阳部分时,也时常遇到这样的情形,很能体会这种心境。因为这批影像资料未经整理,本身相当杂乱。加上直接性的背景资料极少,的确不易解读。不过在读完《影像》后,觉得不妨絮叨几句。
《影像》对影集武汉部分的整理,充分展示了编著者熟悉本地地理、历史和文献资料的特长,破解了相当多的难题。全书分江汉涌动、汉镇街衢、码头帆影、胜迹武昌、古城汉阳、观风察俗和市井田园七个部分,系统展示了影集中与武汉相关的影像资料。《影像》为利用这批数量丰富、涉及面广的武汉影像资料,提供了一个相当便利的整理本。
本着学术交流的目的,笔者拟从思路、资料和呈现三个角度,对《影像》一书略加评论。学术乃公器,评论是为了切磋交流、共同进步。笔者认为,尽管成绩显著,但《影像》一书在以下三个方面略显不足,值得商榷:一是对影集本身的“叙事性”有所忽略,二是对影集中的手写文字资料利用不足,三是没有充分展示这批影像资料的“立体性”。
首先,《影像》一书没能充分利用影集本身的“叙事性”。梳理一下大影集,就会发现斯普鲁伊特兄弟留下的这批资料,经数字化处理后大致形成了三个版本。分别为图一所示的编号负像版、图二所示的正像文字版和图三所示的相册版。这三个版本之间既有重复又有差异,加起来总共有一千三百余笔,相当庞杂。
图一(图片采自根特大学图书馆)
图二(图片采自根特大学图书馆)
图三(图片采自根特大学图书馆)
若进一步分析的话,会发现编号负像版和相册版,具有一定的“叙事性”。具体而言,在同一地点拍摄的照片往往是放在一起的,似乎在用一组图像讲述着一个一个的“故事”。总体来说,编号负像版的“叙事性”更为典型,因为此版的数量最多,且明显经过相当仔细的编号处理(推测是兄弟二人中的弟弟阿道夫完成的)。相册版的“叙事性”要弱一点,数量也不如编号负像版(但也有特例,少部分组别的“叙事性”比编号负像版要强)。笔者在整理洛阳部分时采用的思路和方法是:以编号负像版为基础,充分利用正像文字版的文字材料,并以相册版为参照和辅证;在确定这个基本思路之后,还广泛参考了影集之外的各种文字和图像资料,来完成判定和整理的任务。
《影像》一书对整理工作的介绍,在本书的前言《武汉晚清影像发现记》中略有交代:“查阅了相关的史志文献资料、比对同时期大量的历史照片和老地图,并通过照片拍摄的视角分析,采用测绘等技术手段和实地勘测的方式”,并在专家的帮助下,“把武汉的部分照片从全部照片资料中分辨出来”。分辨出来之后,如何整理呢?编著者是这样描述的,“对于一些人物近景的照片,采取以人物活动为主,背景有标志性建筑的予以标注,再通过图片信息找关联图片”;“对于建筑为主的图片”,“依据老地图、文献资料佐证标注”,“利用摄位作图分析找出其位置”(第2页)。
在阅读《影像》一书时,整理者对某影像的判断依据为何这一疑问,时常会在读者头脑中涌现。因为在《影像》中,读者通常只能看到判定结果,在没有具体解说时,难免会感叹不知其所以然。
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影集本身的“叙事性”,就可以在整理者和读者之间形成某种程度上的“方向感”和“一致性”。有了这种默契,读者就可以根据“叙事性”揣摩、验证整理者判定影像的大致依据。从写作的角度来看,不可能也不必要叙述所有图像的判定依据,有一个提纲挈领的总方案即可。
更为重要的是,忽略影集本身的“叙事性”,很容易形成误判。试举一例:图四这张照片,《影像》的注解是:“铁路人力轨道车和铁路边摊贩。远处隐约可见江边木船露出的桅杆。”(53页)
如果将这张编号为386的负像和编号为387号的负像(即图五)联系起来,一并观察的话,会发现386号中坐在凳子上的带帽男子,也出现在了387号中。这说明386号中坐在凳子上的人,不是摊贩,而是参加葬礼的“办事人”。
图四(图片采自根特大学图书馆)
图五(图片采自根特大学图书馆)
《影像》一书的第二个可议之处,是没有充分利用正像文字版提供的重要信息。尽管整理者在《武汉晚清影像发现记》中提到,他们在确定集家嘴码头照片时,曾经“仔细研读照片中的文字信息”(第3页)。但这里所说的文字信息,指的是影像中摄入的文字,而不是正像文字版中的手写文字。
如图二所示,斯普鲁伊特兄弟影集是立体照片,在正像两幅图像之间的空白处,部分影像留有手写的文字。对于一批背景资料极度缺乏的影像资料来说,这些简略的文字是十分珍贵的,对整理工作具有至关重要的提示作用。笔者认为《影像》的整理者对这些手写文字资料的利用,还有提升的空间。也举一个例子稍加说明:武汉影集中,有一组拍的是武昌东岳庙,很值得重视。东岳庙在手写文字版中的写法为“temple de l'enfer”,直译为“地狱庙”。这个不难理解,斯普鲁伊特兄弟是西方人,他们看到东岳庙中有不少关于地狱的塑像,故而直接称其为“地狱庙”。《影像》的整理者没有充分利用这些信息,故而将关于东岳庙地狱塑像的一组照片,列为“疑似”对象。在《影像》126到127页收录的七张照片旁,所配的文字如下:“疑似宝通寺内一组地藏菩萨法事照片,描述传说中地狱情形。菲利普·斯普鲁伊特显然对此产生了极大的兴趣,用大量的底片将其摄录下来。”其实在这组照片中,大部分有手写的简要标注“l'enfer”字样。
最后一点,若“苛求”的话,《影像》一书对图像的呈现也值得商榷。《影像》在呈现这些照片时,将其由立体照片改成了普通照片。这样处理也许有控制篇幅等方面的考虑,但同时也丧失了斯普鲁伊特兄弟影集立体照片的特有形式。从史学研究的角度来看,这种处理方法等于隐去了文字版的绝大部分信息,这是很可惜的。即便单纯从图像信息来说,立体照片左右图像的内容也是有差异的,本可以互补互证。尤其是一些被摄入图像的文字信息,有时只在一边图像可以看到。在检索发达的今天,稍有特色的文字信息,就很有可能成为判定照片的坚实依据。
如前文所述,《影像》是按照图像主题来规划结构的,全书用江汉涌动等七章展示了影集中的武汉图像。这种方式有其长处,利用起来也很便捷。但也因此失去了影集各版本自身具有的“叙事性”。
以上三点,或有“苛求”之嫌。因为笔者在处理斯普鲁伊特兄弟影集中的洛阳部分时,鉴于辅助资料缺乏等具体条件,不得不用力细究影集本身的各种信息,力求尽量从“本证”出发解决问题。整理武汉部分所面临的情况,虽然大致相同,不过也有相异之处。其中较为明显的不同,应该是近代武汉有丰富的图像和文字资料可以参考利用。前引《武汉晚清影像发现记》的相关文字,也证明《影像》一书的整理者广泛地利用了这些辅证性的资料。从学理来讲,向有“史无定法”之说,偏向“本证”或注重“辅证”,并无高下之分,能解决问题即可。但对于斯普鲁伊特兄弟影集这种本来就缺乏直接证据的影响资料来说,注重“本证”,应是不可忽略的一环。
在史学研究中,资料缺乏似乎是常态,尤其是具体到某个问题或某批资料时。这种常态对整理影像资料的提示,应该包括兼采“本证”和“辅证”,充分利用两者的长处以解决遇到的各种难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一个相对“完美”的水准。
不论采用何种思路和方法,整理斯普鲁伊特兄弟的中国影集,都是一件充满了“危险”的工作。就拿所谓的“叙事性”来说,无论是哪个版本的影集,都会有“跑调”或“不协”的例子,时不时地涌现出来:拍摄地忽而从武汉变成了郑州、主题突然从葬礼变成了风景……尽管这批影像资料很像迷雾中的丛林,整理起来十分困难。但注重“本证”,可能会给研究者带来某种方向感。扩大一点说,对绝大部分历史影像资料的整理而言,“本证”都是基础、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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