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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蹭抖音热点遭官方打脸,思美传媒及董秘被罚250万元
强蹭“抖音”热点被官方下场“辟谣”后,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思美传媒”,002712.SZ)及董秘合计被罚250万元。
1月8日晚间,思美传媒发布公告,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浙江证监局对思美传媒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对董秘李子木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2023年11月27日12时50分,思美传媒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于“公司作为抖音的长期合作伙伴,是否有相关业务与抖音超市合作”的提问,回复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公司股价在当日下午开盘后快速由跌拉升至涨停,并保持到收盘。
当天晚间,抖音电商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记者直接否认了相关传言,称网传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此为不实消息。抖音超市业务为抖音电商自运营。
当日收盘后,思美传媒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相关提问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抖音电商官方微博于2023年11月27日、28日就“思美传媒代运营抖音超市”的消息发布辟谣信息。
浙江证监局调查后认为,思美传媒于2023年11月27日12:50的回复所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与实际情况不符。
浙江证监局认为,思美传媒上述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构成误导性陈述,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属于《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浙江证监局指出,时任思美传媒董事会秘书李子木,负责公司对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所提问题的回复工作,其编写“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的答复信息并决定发布,未能保证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思美传媒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最终,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思美传媒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李子木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澎湃新闻注意到,李子木已被暂停董秘职务。
2023年12月4日晚间,思美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李子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因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审慎,导致公司及其个人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暂停其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为保证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决定暂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笑河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根据官网资料,思美传媒成立于2000年,于2014年1月23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当时中国第一家在主板市场上市的民营广告公司。2019年思美传媒加入四川省旅游投资集团,开启民营与国资优势互补、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混改新格局。思美传媒设有营销服务业务、影视内容业务、数字版权运营及服务三大核心业务板块,拥有八方腾泰、创识灵锐、掌维科技、科翼传媒、智海扬涛、成都思美、观达影视等多家内容及营销领域的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思美传媒在三季度的营业收入14.18亿元,同比增长22.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35.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16.4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264元。
截至1月9日收盘,思美传媒涨1.46%,报收5.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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