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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农民工受伤遭遇“索赔难” 法院强制执行畅通“暖心路”
愁“薪”事
变成暖心事
前言
“谢谢法官,我已经收到了工伤赔偿款,太感谢你们了,让我拿到了治病钱”。近日,景泰县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不懈努力,成功执结了一起工伤赔偿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工伤赔偿款一次性执行到位,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01
案件源起
外地农民工李某为雇主张某从事铺修路面的铺修工作,工作的第三天,李某因工受伤,导致左手无名指断裂。雇主张某仅向李某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下剩医疗费及三天的务工费一直推脱不予支付,无奈李某将张某诉至景泰县人民法院。后经法官调解,被告张某同意支付下剩医疗费及务工费,与原告李某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调解书生效后,张某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02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知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张某收到法律文书后,仍未履行给付义务。于是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至庭,依法讯问被执行人张某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原因,但被执行人张某态度恶劣,坚持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劝说无果,于是依法告知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张某这才意识到法院要动真格了,这下是真的赖不过去了,于是一改之前蛮横态度,表示自己会尽最大努力筹钱,最后足额偿还了申请执行人李某医疗费及务工费,也向执行干警及申请人李某表示了歉意。至此,该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群众利益无小事,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的主力军,常常从事的是重体力、高危险的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极为重要。景泰法院坚持涉农民工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执,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有温情、法律有温度。
法官提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在生产经营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需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防范风险的能力。务工者在作业过程中要遵守操作规范,保护自身生命安全;用人单位也应进行安全培训,除了要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还应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工人提供保障的同时也减轻单位负担。
原标题:《【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农民工受伤遭遇“索赔难” 法院强制执行畅通“暖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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