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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十措施支持种业:聚焦新品种选育、南繁科技成果转化等
刚跨入新年,正在大力推进南繁硅谷建设的海南省即推出了种业支持政策。澎湃新闻获悉,海南省财政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出台《海南省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共计10条具体措施聚焦种业发展堵点难点、支持种业。
《措施》主要分别从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新品种选育、南繁科技成果转化、南繁种业合同研发组织(CRO)主体发展、种业企业信用资质提升、种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种业企业降低成本和风险、构建种业发展多元投融资机制、激励种业企业营收上规模等方面给予了资金支持。
《措施》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开始施行,实施至2025年底,政策所需资金由海南省级财政统筹安排。
其中,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方面,提出对从国外引进农业种质资源或品种的市场主体,给予开展农业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费用50%的一次性奖励,单个主体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对通过国家级种质资源圃(库)、省级种质资源圃(库)和良种良苗繁育基地认定的市场主体,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认定后监测合格的给予每年10万元运行经费资助。
对通过国家级或省级畜禽保种场、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推广基地、种公畜站认定的市场主体,给予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认定后监测合格的给予每年20万元运行经费资助。
水产原良种场奖补则按照《加快渔业转型升级促进海南渔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执行。补贴主体应为在海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
例如,在支持新品种选育方面,对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在审定后、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在登记(认定)或获得植物新品种权后,单个品种近三年内全国累计销售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市场主体,给予其销售额5%的一次性奖励,每个新品种不超过100万元,按可累计重复原则进行奖励,每个主体不超过500万元;水稻新品种审定后5年内(不限本省注册市场主体),在海南省内年度推广面积达到15万亩的,单个品种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对国家审定通过的畜禽新品种(或者配套系)的申报主体,每个新品种(或者配套系)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牛羊)、400万元(猪)、250万元(家禽)、200万元(水产),每个申报主体不超过500万元。经国家鉴定通过的畜禽和蜂蚕新遗传资源的申报主体,一次性奖励每个畜禽新遗传资源200万元、蜂蚕新遗传资源50万元。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在南繁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措施》支持南繁新品种展示示范,打造省级南繁新品种展示示范平台。提出对在本省开展南繁新品种展示示范和推广,展示品种(组合)数量达到30个以上、展示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市场主体,按当年展示相关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亩补贴不超过600元,每个主体补贴不超过200亩。
对入选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符合种业强国战略并成功实施成果转化的实体项目,分别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鼓励农作物集约化育苗,依法繁育销售自主知识产权种苗,对近三年销售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市场主体,给予其销售额10%的一次性奖励,每个主体不超过100万元;依法繁育销售种苗,近三年销售额达到4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其销售额5%的一次性奖励,每个主体不超过50万元。
对认定的南繁科研育种及种业CRO给予奖励,CRO服务业务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时,按相应业务营业收入10%给予补贴,每个档次仅享受一次,单个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该《措施》还明确,支持构建种业发展多元投融资机制。对种业企业用于发展种业相关业务的商业贷款,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予以贴息,每个主体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指导市县加强种业项目谋划,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项目。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加大种业项目投入。
此外,《措施》还将支持种业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在并购具有种业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链企业时,对首次达到绝对控股权(股权占比超过50%)且并购交易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种业企业,按照交易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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