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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防控篇
海报导读
为深入开展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健康素养,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自我维权的能力和水平,省政府食品安全办针对我省最易导致中毒事件发生的家庭自采误食野生菌、煮食毒性中药材、违规制售散装白酒、农村集体聚餐、校园食品安全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重点,通过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方式,制作了系列有声电子宣传海报。请大家积极转发推广,全社会齐心协力守护好全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防控篇
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管理
有效规避潜藏风险隐患
1.宴席承办者要严格申请报备,签订安全承诺书。
2.加工场所要远离有毒有害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孳生条件。
3.餐饮具应区分使用,定位存放,做好消毒工作;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食品原辅料应分类存放,采购要索证索票,禁止采购有毒、有害、腐烂变质、“三无”食品;不得加工制作野生菌,不得提供家庭自酿酒。
5.加工食品须分池洗净、炒熟煮透、分类盛放,并留样备查。剩余尚需使用的食物应冷冻或冷藏。
6.宴席厨师应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明,厨师和帮厨人员个人卫生需达到规定要求。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入口食品。
7.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采取应急救治措施,保护现场,配合进行调查处置。凡不按规定申报备案、不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导致中毒事件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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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省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防控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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