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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关注打拐,也要彻底解决“黑户”问题
澎湃新闻刊发了题为《一个“小偷”,想办身份证》的人物报道,主人公是一个没有户籍的流浪汉王超。
如今40多岁的他,有着极其悲惨的童年,以及更漫长的“被嫌弃的人生”。自从他四五岁记事起,他就已被带入犯罪团伙里,被重庆农村的“养父”在腿上烫出一个大疤,逼着上街乞讨。直到2000年左右,“养父”因为组织儿童违法犯罪入狱,而他却继续游走在社会边缘,因为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没有银行户头,他不能正常找工作,好不容易攒下来的几万元,却因为借用了“朋友”的银行账号而被卷走,他时不时滑入小偷小摸、作奸犯科的罪行中,游走在灰色地带里。
某种意义上说,这个流浪汉是很多年前诱拐儿童犯罪的“遗留”问题。当下,公众对于拐卖犯罪深恶痛绝,也非常同情被拐的孩子,但是,当被拐者经过时间的流逝、救助的延宕,变成了一个蓬头垢面、走在社会边缘乃至前科累累的“黑户”时,却很难让人生发同情心了。
拥有一个户口和身份,是公民行使权利的基础。“黑户”问题应该得到全面解决,应该打捞每一个人重归正常生活的希望,赋予公民合法的身份也是政府的责任所在。
2010年第6次人口普查的时候,全国曾统计出约1300万没有户籍的人口,之后国家一直在加大力度解决“黑户”问题。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曾发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了“无条件落户”的政策精神,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但是,近年来还时常有“黑户人口”的新闻。
具体到了“黑户”的个案,各有各的不幸,他们落进了各种“政策夹缝”当中。有人是因为早年外出打工、走亲戚丢失身份证,身上也没有其他证件,困窘无助后走向流浪人生;也有人自述是因为“知青”返城、档案遗失等失了身份。
以少年时就被诱拐进入犯罪集团的王超来说,目前很难用证据证明“我是我”并构建法律意义上的户口属地联结,2008年,曾有民警陪他去记忆当中的家乡办户口,但是当地政府却告知称“无法证明曾在此生活”。有公益人士解释,目前流浪汉想落户“找不到一个牵头部门”。而且地方政府担忧,怕开了口子,有太多的“黑户”来落户。目前,有律师已带王超去当地公安机关采血,与打拐DNA数据库做比对,希望借此能寻回身份。
好人也罢,“歹人”也罢,都应该有身份,拿到身份才能回归正常生活,否则永远无法自食其力,也是严重的社会负担和隐患。
2015年国家就已明确了“无条件落户”的基本原则,希望被拐者以及林林总总的社会边缘人的“黑户”问题不被漠视。基层职能部门应拿出更多主动和担当,释放人道主义的温度,解决他们的落户问题,一个也不应被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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