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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新时代互联网司法治理的新征程
2017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
2017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
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被中央写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
试点以来,杭州互联网法院紧紧围绕中央深改组方案要求,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遵循“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基本原则,紧密结合互联网发展趋势,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稳步推进各项试点改革工作,成功入选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年度最佳实践成果之一,被评为改革开放40年40个“第一”,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制度创新形成标准探索公平正义的互联网司法程序
为突破“人”的限制,缓解案多人少难题,杭州互联网法院运用人工智能(AI)研发智能化审判系统,让特定案件实现从立案到裁判全程“智能化”,通过对大数据挖掘、知识发现、图谱识别和风控点的提取,智能生成包含判决主文的裁判文书,将法官真正从繁重的简单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
目前,已实现金融借款案件自动生成裁判文书、自动送达,平均审理天数20天(包含15天的法定举证期限),平均仅需投入工作量约80分钟。
这是该院智能审判审理模式。类似的制度创新,形成了“六平台三模式一体系”互联网法院建设“杭州样本”。
六平台
通过网上诉讼平台、在线调解平台、电子证据平台、电子送达平台、在线执行平台以及审判大数据平台等“六平台”,真正让打官司“一次都不用跑”。
三模式
在审理模式上,突破空间限制、时间限制、“人”的限制,实现在线审理、异步审理和智能审理,把庄严的现实法庭直接“搬”到了网络虚拟空间,凡当事人同意在线审的案件,100%在线开庭审理。当事人可利用空余时间,不同时、不同地、不同步参与诉讼活动,身处加拿大、德国、日本等地的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顺利参加庭审、完成诉讼。首个通过异步审理模式审理的案件——涉电影《金陵十三钗》知识产权案已顺利办结,反响较好,适用率稳步提升。
一体系
杭州互联网法院以规范互联网司法程序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先建立规则全覆盖的网上诉讼规则体系,实现了从“基本空白”到“逐步建立”的突破,实现在线诉讼流程的规范性、诉讼主体身份的可查性、当事人在线行为的可控性、电子证据认定的可信性、在线审理模式的高效性等,基本形成了涉网案件审判的程序规则和操作指引体系。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吸收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经验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专业审判依法治网
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
日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妥善审理全国首例因售卖比特币“挖矿机”等数字财产而引发的网络交易纠纷案,界定各类虚拟财产性质和交易边界。类似的新类型案例还有很多。杭州互联网法院发挥集中审理涉网案件的优势,截至2018年10月30日共受理各类互联网案件14233件,审结11794件,发布电子商务审判、知识产权保护等白皮书3份,多次发布十大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司法裁判的导向性作用。
首例比特币“挖矿机”纠纷案宣判该院加强涉网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妥处《奔跑吧兄弟》《捉妖记》等著作权侵权案件,明确通过网络深层链接的侵权构成标准,以司法裁判引导网络产业健康发展。处理好技术发展与法律保护之间的关系,通过审理全国首例涉大数据权利归属案,探索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行为规范。发布《网络著作权司法保护报告》及《网络著作权典型案例》,阐明司法态度,分享审判经验。同时,还主动走访中国网络作家村,延伸司法服务、听取司法需求,助力保障文化兴盛。
全国首例涉大数据权利归属案网络直播注重通过裁判规范引导涉网金融行为,提炼电子借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标准,促进高效化解涉网金融纠纷。加强对涉网纠纷形势、样态和原因的分析,针对以银行为贷方的小额借贷纠纷在线起诉难等问题,邀请浙江省银监会、浙江省银行协会、杭州市金融办及多家银行开展研讨,在约定电子送达、庭审方式、数据对接等方面提出建议,为化解纠纷、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发挥作用。
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上,杭州互联网法院打击“炒信”等网络虚假交易行为,支持电商平台依法“打假”。制裁虚假宣传、误导欺诈等行为,强化电商平台自我管理责任,推进网络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多起裁判明晰“职业索赔”行为边界,引导公众理性维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杭州互联网法院合理界定公众号、论坛社区等平台的注意义务,准确认定新媒体环境下虚假信息散播、谣言扩散等网络侵权责任,净化网络空间。上线全国首个司法区块链,用区块链技术组建司法联盟链,实现电子数据的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从源头解决电子证据的可信问题,推动互联网行为规范化,让网络空间更清朗。
上线全国首个司法区块链聚焦改革成效显著
向国际社会展现涉网审判“杭州经验”
相比传统审理模式,杭州互联网法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展现出了明显优势,开庭平均用时和审理期限分别节约65%和25%;法官年人均结案数841.8件。服判息诉率达99%,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7%。审判质效得到当事人普遍认可。互联网审判的司法公信力也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多家北京、深圳等地的互联网公司、电商平台在合同中约定涉诉纠纷由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
杭州互联网法院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互联网法治环境,全面对接互联网产业多元化样态,出台《关于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为互联网企业用心创新、放心发展、安心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全球最知名动画形象之一“小猪佩奇”英国版权人选择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杭州互联网法院作出其在中国的第一例胜诉判决,引起强烈反响,英国《泰晤士报》专门予以报道,盛赞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小猪佩奇”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审理现场该院网上诉讼平台还推出英文版,方便域外当事人参与诉讼。获得涉外案件管辖权,依法受理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的我国公民李某诉意大利米兰银行域名权属、侵权纠纷案,妥善处理好国际仲裁与国内司法的关系,切实维护好我国司法国际形象。
坚持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共治原则,杭州互联网法院举办中韩司法交流会,接待第十三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代表团,南非共和国首席大法官、宪法法院院长,越共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以及美国、法国、阿联酋等十余批国家和地区的官员、学者,努力向国际社会展互联网审判“杭州经验”、“中国智慧”。
记者:孙航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浙江天平
编辑:陈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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