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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小企业信保基金如何破解缺乏抵押物贷款难问题
缺乏抵押物是小微企业贷款融资的老大难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近年国家和有关部门引导商业银行发放信用贷款,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8月末,全国银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约3.9万亿元,占全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16%。但除了银行信用贷款之外,还有一条非常重要的渠道亟待拓展,这就是政府性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担保。
在这方面,我国台湾地区设立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以下简称“信保基金”)的做法,值得借鉴和参考。
一、台湾信保基金主要做法
安全性是银行经营的基本原则。为了防范风险,银行多要求企业提供土地房产抵押,但中小企业往往缺乏抵押物或者抵押物不足。为解决市场失灵,台湾设立了政策性信保基金,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由此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意愿,帮助有发展前景但缺乏抵押物的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
1974年7月,台湾信保基金成立,初始资金3.3亿元新台币。其中,财政出资2亿元新台币,占60%。金融机构捐款1.3亿新台币,占40%。笔者2018年6月随山东省中小企业局赴台考察,截至当年5月末,财政出资累计1021亿新台币,占73%;金融机构捐款374亿元新台币,占27%。台湾信保基金的主要做法是:
(一)担保对象专门面向基本面较好但抵押物不足的中小企业。具体讲,担保对象为“5缺1”的企业。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主要有五个:一是企业有发展前景;二是贷款用途合理;三是利润足以偿还贷款;四是企业负责人人品好;五是有担保物或保证人。
多数情况下,只有满足这五个条件,银行才会发放贷款。即便是其他条件都符合,如果没有抵押物或保证人,银行也会持极其谨慎态度,一般不予贷款。而信保基金则专门对符合前面四个条件,唯独缺乏抵押物的“5缺1”企业提供担保,使其满足银行贷款条件而获得贷款。
疫情等特殊时期信保基金还对中高龄失业者、学生等创业个人提供担保。
此外,信保基金还可以帮助企业提高实际抵押率、获得更多的贷款。假定某企业土地房产估值1000万元,银行已经按60%抵押率对其发放贷款600万元(此600万信保基金不予担保)。如果企业还需增加300万元贷款,信保基金可以提供担保。
在操作上,担保企业主要由商业银行推荐。信保基金也可以直接担保。
(二)银担共同承担风险。为了提高银行推荐企业的责任心,减少道德风险,信保基金设计了科学的风险分担机制。信保基金承担最低50%、最高90%的偿付责任(疫情等特殊情形或批次担保等特殊业务最高可以100%),银行则相应承担剩余的风险损失。多数情况银担按照“二八”比例分担风险。
(三)不以盈利为目的,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信保基金的政策性功能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基金性质是非营利性财团法人,不是营利性企业。二是担保费率低廉。费率基本保持在0.5%至3.5%之间,平均担保费率仅0.75%。三是逆势操作。越是经济萧条时期,基金扩张担保规模。经济繁荣期反而收缩业务。国际金融危机期间,2009年信保基金担保金额比2008年增长45%。四是中小企业信用保证业务亏损纳入财政预算定期拨补。
信保基金设立以来,基本处于保本或略亏状态。出现亏损部分,由政府和银行共同分担。例如2022财政注资24.9亿元新台币。国际金融危机期间的2008、2009年,台湾财政部门分别对信保基金注资65亿元、60亿元新台币。财政弥补亏损,算大账是合理的。因为中小企业发展增加的税收收入,远远高于补偿损失,还促进了就业,对整个社会来说,经济上划算。
(四)集约化经营和唯一性。台湾只有信保基金这一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相关市区县设立办事处,业务覆盖整个台湾全岛。
(五)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尤其可圈可点的是,2003年信保基金主管机关由“财政部”改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经济部”中小企业处;大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监管政策的协同性,信保基金帮助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能力显著提升。
二、运作成效
由于机制设计科学合理,加之规范运作,台湾信保基金实现了帮助中小企业融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目的,也实现了自身可持续发展。
(一)成功破解了抵押物不足贷款难问题。截至2018年5月底,信保基金共帮助39.3万户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累计融资17.2万亿新台币,累计担保金额12.7万亿元。初步估算,信用担保比例近80%。
(二)信保基金风险控制在较低水平。由于科学的担银共担风险机制,加之坚持小额分散和严格的内外部监督,信保基金有效控制了风险。数据显示,保证余额在新台币500万元以下(约合人民币115万元)占82.43%。2010年到2017年八年平均逾期率1.02%,最高1.22%。
(三)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高。1986年以来,信保基金放大倍数在10倍左右,有6个年份接近20倍。
(四)成为促进台湾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2022年末,台湾信保基金在保余额1.3万亿新台币,占台湾地区GDP的5.9%。稳定210万余个就业机会。数据显示,台湾地区20%的中小企业得到过信保基金的支持。经信保基金担保成长的上市柜企业约占台湾全部上市柜公司的44%。
三、相关启示和建议
台湾信保基金的做法值得认真研究和思考。目前,大陆政府性担保机构信用保证刚刚起步。借鉴台湾经验,2014年起,浙江台州、温州和嘉兴相继设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为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保证,不需抵押和第三方担保,取得很大成效。如台州小微企业信保基金2022年末信用保证在保余额达到175亿元,占当年GDP的2.9%;担保倍数放大13.54倍。2023年10月末,在保户数2.75万家,在保余额196.5亿元。2020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出台取消抵质押的“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
但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没有专门办理信用担保的政府性中小企业信保基金;大多数政府担保机构信用保证业务严重偏少,仍然要求企业提供土地房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政府性担保机构破解抵押物的作用远远没有发挥。缺乏房产土地抵押物,仍然是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卡脖子”问题。
此外,现有政府担保机构还存在其他突出问题:如放大倍数偏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即便是担保工作在国内名列前茅的某省,2023年8月末,包括抵押和第三方担保在内的放大倍数也不超过4.7倍;远远低于台湾信保基金10倍以上的水平,担保资源被大量闲置浪费。又如,一些地区,省、市、县层层设立政府担保公司,也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再如,政府担保机构多数为企业性质的公司,企业的天然逐利性难免和政府性担保机构准公共产品属性冲突。等等。因此,借鉴台湾信保基金经验,设立政策性信用保证机构,从根本上破解中小企业无抵押物贷款难问题,同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迫在眉睫。为此,笔者特建议如下:
(一)设立省级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中心,有效破解缺乏抵押物贷款难问题。可借鉴台湾地区只有中小企业信保基金一家政府性担保机构做法,整合省市县国有担保机构,每个省设立一家非营利性的、专门办理信用担保的小微企业信保基金,各市县政府担保机构改为其办事处。此举不仅可以破解抵押物不足难题,还能改变担保机构财政出资使用效率不高的现状。业务限于小微企业一方面因为小微企业相对弱势更需扶持,另一方面有利于做到小额分散、控制风险。
(二)完善相关担保制度。建议修订《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建议》,增加信用保证考核指标。建议恢复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或取消盈利要求的政策,取消评价指引中保本微利要求和保值增值指标(或者财政部门明确保本微利定义是指弥补政策性亏损后的保本微利)。建议修改《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将放大倍数提高到20倍。
(三)探索改革政府性担保机构管理体制。目前财政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都有管理考核政府性担保机构职责,存在多头重复管理和偏重监管问题,这是当前放大倍数过低、信用保证低档徘徊的重要原因。建议借鉴台湾模式,考虑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集中管理政府性担保机构,解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担保机构监管考核“两张皮”问题,更好地发挥政府性担保机构破解中小企业贷款抵押物不足难题、促进经济增长作用。
(作者赵小广为山东省德州市中小企业局原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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