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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京津冀今年秋冬季减排目标降低”的说法是误读
在环境部10月3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中国开始放松治理污染力度的说法,环境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认为京津冀今年秋冬季PM2.5等减排目标设定降低了”是对大气污染治理方案的误读。
近日出台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左右。对照去年《2017至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方案》中设定的减排目标值“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有媒体问询,这是否意味着今年治污力度放松?
对此,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目标的设定是经过了专家反复论证以及有关方面和地方反复研究,是实事求是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压力还是很大。今年秋冬季京津冀、汾渭平原等地大气扩散条件偏差,伴随大气污染治理的推进,减排空间收窄,上述目标的设定是尊重大气污染治理规律的体现。
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目标的确定首先考虑的是稳中求进。去年攻坚行动取得的PM2.5下降25%的成果,有三分之一是基于天气良好的“天帮忙”因素,即“天帮忙”导致PM2.5浓度下降8.5%左右。
而今年,在正常气象条件下,要保证空气质量同比不恶化,首先要通过“人努力”抵消去年“天帮忙”8.5%的下降比例,再加上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3%,实际上今年空气质量改善任务为11%以上。
根据国家气候中心预测,今年12月至明年2月,京津冀、汾渭平原气温与历史平均水平相比可能还要偏高1至2摄氏度,降水量偏低两成,大气扩散条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偏差。完成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3%任务相当艰巨,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依然很大。
此外,据环境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秋冬季目标与年度目标不存在替代关系。秋冬季目标是指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年度目标是全年1月到12月,两者有关系,但不完全相同。虽然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幅度较去年有所降低,但并未降低年度目标要求。也就是说,各地需在努力完成秋冬季目标的同时,还要保障实现年度目标。
“随着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在区域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的同时,减排空间也进一步收窄,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说,设定目标需要尊重空气质量改善的客观规律,包括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等问题的优化调整,不是一蹴而就的。
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说,为确保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按期完成,攻坚方案提出了任务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治本之策,立足结构优化调整,着力建立污染减排长效机制;二是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差别化指导;三是严禁各地采取“一刀切”方式,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往后降低1微克都越来越困难。”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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