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家校微信群成“马屁群”“攀比群”?越来越多地方出招规范
最近,衡水市教育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家校沟通群的通知引起人们的关注。
通知中明确说明,家长不得对教师进行“拍马屁”式回复、通讯群不得做聊天使用、咨询应自行避开休息时间等……
其实不仅是衡水市,还有很多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学校等也针对家校沟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规范,制定了很多新的规定。
那么这一系列“新规矩”是怎么制定的呢,其中是否有值得我们借鉴的内容呢?快随中教君来看看。
这些地方出招规范家校微信群
衡水市为家校沟通群出台新规定
衡水市于近日出台新规,说明了家校联系通讯软件的主要职能是用于教师发布通知和家校信息交流沟通,不得发布与家校联系无关的信息、言论,更不得做聊天使用。
对于老师,有这些规定:
1.不得在通讯群中布置课后作业
教师可在群内发布本校本班教育教学活动以及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教育信息等,相关信息应符合教育教学相关政策的规定;教师给学生布置课后作业应在学校当堂布置,不得在通讯群中布置课后作业,不得利用通讯群为学生添加课后作业。
2.不得公布成绩排名
教师不得在群内公布学生的成绩排名信息,不得发布学生的负面信息。
3.不得就个别学生问题进行讨论
教师发布的消息应具有普遍针对性,不得就个别学生的问题在群内进行讨论,如探讨个别学生的具体教育问题可与其家长电话沟通或当面协商。
对于家长,同样有这些要求:
1.咨询事宜避开休息时间
家长在群内向教师咨询有关事宜时,能够自行主动避开午间和夜间休息时间,以免影响群内其他成员,切实保障广大教师、家长的休息权利。
2.不得进行“拍马屁”式回复
家长对于教师发布的一般性通知,无疑问只回复“收到”,有疑问则使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进行提问,不对教师进行“拍马屁”式的回复;在新年、中秋节、教师节等重大节日时家长委员会要向家长发放提醒函,防止家长借节日名义在群中或“小窗”内发红包出现变相向教师送礼之歪风。
3.家长有意见时这样解决家长如对学校、教师有意见建议,采用“小窗”私聊方式直接联系相关教师,必要时可与教师协调好时间当面沟通,不在群内公开发布意见建议。
家长不在群中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言论。
教师不得与家长发生争执。当家长在群内出现负面情绪时,应予以耐心劝导疏解,并采取有效方式予以解决。
4.不得发布广告、拉票、求赞等信息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家长不发布求助、慈善、募捐等活动信息,以及广告、推销、拉票、集赞等垃圾内容信息。
青海省一区教育局出台“五要五不要”的管理规定
该规定要求,在平台发布信息要遵循“五要”:
一要符合教育方针和政策;
二要注重实效,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信息往来次数;
三要传递正能量;
四要文明有礼,一般不使用语音交流,不滥用私人化表情;
五要规范严谨,通知应当参照正规行文要求。
“五不要”是:
一是休息时间不要发,信息发布要在工作时间内,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家长的休息权利。
二是作业、成绩排名等不要发,学生作业教师要当堂布置,不得在交流群中发布,不得发布学生考试成绩,同时批评表扬不发,拉票评比不发。
三是未经区教育局许可的求助、慈善、募捐等活动信息不要发。一般性通知,原则上不点赞、不回复,避免“拍马屁群”的出现。
四是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图片、链接等信息不要发,如商业广告或商品营销,严禁教职员工成为“微商”,避免“广告群”的出现。
五是他人隐秘信息不要发。
浙江某中学发布教师减负行动具体方案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文晖中学正式发布了“教师减负提效行动”具体方案。方案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教师及家长做出了具体要求:
1.每个班级只能建立一个由班主任管理的家长微信群,反对各课任教师建立各学科家长群;
2.家校群沟通交流时间为早8点到晚9点,太早或太晚都不宜在群内发布信息;
3.群内以转发重要通知、布置重点事项为主要功能,减少回复,不提倡教师发布信息后,家长排队点赞或回复“收到”;
4.教师不得在群内点名批评,提倡在工作时间电话交流、家长到校约谈或家访。
山东潍坊规范中小学教师使用互联网群的行为
早在去年年底,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便发布通知,规范中小学教师使用互联网群行为,划出了学生家长群管理的“底线”,将教师在学生家长群的言行进行规范。
1.以前只管建群没人维护,现在“群主”要负管理责任。
老师可以征求家长对学校管理、班级建设、班主任工作、教师课堂教学、学校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群主”要切实负起群组管理责任,对群组中不恰当的信息、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等。
2.以前孩子作业在群内布置,现在不能只通过群组来安排。
作业布置及需要学生、家长完成的有关事项,不得只通过互联网群组安排。不得在班级群组中通报点名、批评学生、公布成绩或排名等。
3.以前一言不合被踢群,现在任何人无权私自处理。
对于微信群管理不力的班主任、家委会主任以及违反群管理规定的任课教师、家长、学生都要由学校校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后再做出处理,任何人无权私自处理违规人员。
4.以前群内做微商、拉票、发红包,现在不得发布无关内容。
班级微信群仅用于学校发布通知、家长信息沟通交流,不得发布与家校联系无关的消息、言论,不做聊天使用。不发表和转发微商,不在群内拉选票、发红包,不在群内发表攻击别人的言论,不在群内发布一些与班级管理无关的信息等。
上海静安区发布家校共建倡议书
去年年底,为了促进家校良性沟通,上海静安区大宁国际小学家委会发动家长,共同制定了班级微信群家长共建倡议书:
第一,要理性互动,不唱“对台戏”。“一切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大家都是自己人。可以表达不同观点或建议,但是不能“打对台”,更不应该“拆台子”。
第二,要遵守规则,不能“当儿戏”。群是大家的家。不瞎开玩笑、不乱发段子、不推销商品,大家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家校互动氛围。
第三,要有效发言,不当“点赞机”。尊重老师放在心里就可以。群里无效“点赞”太多,就会淹没有价值的信息,最终还是家长来“买单”。
第四,要积极分享,不做“铁公鸡”。孩子们做了同学,也是家长的缘分。谁家育儿有高招,越分享越快乐。
第五,要控制情绪,不发“躁脾气”。家校沟通常有分歧。控制好情绪,不乱发脾气、不相互指责,不带负能量,及时沟通,换位思考,办法总比问题多。让我们家校共同携手,为孩子们更加快乐健康而并肩努力!
良好的家校关系应该什么样?家校沟通的边界和尺度究竟在哪儿?
家校群的出现,为家长和学校搭建了一个低成本的沟通平台,它打破了时空局限,让全方位的家校合作成为一种可能。从好的方面来说,它无疑是更有助于孩子的学习成绩进步和身心健康成长的。
但在现在的家校群中,“排队”点赞、“盖楼”感谢老师、“炫耀式”晒娃、微商代购的现象依然存在,原本作为老师发布通知、与家长沟通平台的QQ、微信家长群,变味了。家长群的变味,很容易引发各方的矛盾和冲突。
现状下,不仅引得我们思考,良好的家校关系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
良好的家校关系是需要有界限的
家校合作可以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双赢,但并不意味着彼此之间不需要界限。
为什么家校群乱象现象严重,因为在家校群这个公共空间内,一些老师和家长都没有厘清家校教育的边界。
良好的家校关系,是责任分明
当前家校的矛盾和冲突,一部分原因在于家校权责的模糊。
有专家表示,学校的事务,应该分为教育事务和非教育事务。教育事务包括课程教学、学生作业布置、学生评价等,非教育事务则包括校园安全、食堂卫生、购买校服等等。对于教育事务,应该由教师负责,不需要家长参与。家长过多的参与,将不利于教师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而对于非教育事务,则应该多由家长参与,比如,购买校服等事宜,就可以全部交给家长委员会负责。
良好的家校关系需要好的规则和制度
规则和制度可以明确每位老师和家长的言行底线,有利于家校教育的正常开展。
在今年两会期间,北京师范大学儿童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边玉芳在做客中国教育报时,曾就家校合作的责任与边界问题进行探讨。她指出,“在现代教育制度建设中,家校合作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不把家校合作纳入整个学校的制度里面去,孩子的健康成长必然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边玉芳认为,讨论职责以及边界问题,重要的是制度建设,要用相应的制度来保障。
(原题为:《“马屁群”“攀比群”?越来越多地方出招规范家校微信群!你怎么看?| 特别关注》)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