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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资管司首度发声:提升对各类资管产品之间的穿透水平,防止监管套利和隐匿风险
金融监管总局资管机构监管司成立后首度发声。
1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资管司发文称,信托公司、理财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虽然都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但各自历史渊源、资源禀赋、监管方式等均存在较大差异。要完成机构监管目标,有必要整合现有资源,在总局和派出机构之间实现合理分工,逐步打造总局“管大事”和派出机构“管日常”的监管格局,强化上下联动,发挥监管合力。
作为金融监管总局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司局,资管司承担信托公司、理财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个案风险处置。
此前,在原银保监会的内设机构中,相关监管职能分散在信托部、创新业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等部门。如今,资管部统管各类资管业务。
资管司强调,专业性是资产管理机构的立身之本,主要体现在投研能力、产品筛选能力、资产定价能力、资产处置能力等。无论是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还是助力居民财富积累,资管机构都应以专业能力取胜,而不是依靠制度红利或牌照优势赚快钱。
在防控风险方面,资管司指出,与银行信贷不同,信托、理财和保险资管主要从事表外业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本身并不直接承担底层资产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因此,应重点抓好资管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和操作风险管理,加快推进净值化管理,及时计提拨备,关键是要对底层资产亏损根据履职情况判断是否需确认预计负债。
“就资管领域而言,目前,金融监管总局监管的三类资管机构中,信托公司风险较为突出,面临一定的处置压力,理财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虽然未出现重大风险事件,但也要重视其合规稳健发展,加强风险监测的前瞻性、主动性和精准性。”资管司表示,将重点把握好“三对关系”,坚决筑牢金融资管安全防线。
具体而言,一是要把握好权力和责任的关系。二是把握好效率和稳定的关系。三是把握好预防和处置的关系。
据资管司介绍,部门成立后,围绕如何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总局党委决策部署,迅速开展调查研究,先后组织召开理财公司座谈会和保险资管公司座谈会,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和风险情况,一方面抓紧梳理制度堵点,致力于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另一方面加快弥补制度短板,确保监管全覆盖。
谈及下一步工作,资管司表示,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持续优化监管手段,并做好投资者权益保护。
“统筹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现场调查,发挥各自优势,全面掌握机构经营情况和风险情况。统筹发展与安全,通过下发监管指引、发布年度监管工作要点、窗口指导等多种方式,引导资管机构在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同时稳妥处置存量风险,对于经营失败没有救助价值的机构及时实现市场出清。统筹传统监管手段与金融科技应用,在继续运用好监管报表、监管评级等传统监管手段的同时,注重加强监管数字化建设,运用好EAST系统等数据化监管手段,提升对各类资管产品之间的穿透水平,防止监管套利和隐匿风险。”资管司在文中写道。
资管司指出,要加强对三类机构的行为监管,抓住“适当性管理”这个关键,从“了解客户、了解产品、适当销售”三个维度对资管机构提出要求。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产品销售时全面、完整、准确揭示风险,产品存续中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同时,及时处理各类投资者信访举报,回应投资者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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